“关于经纪人资格准入的问题是我们能否全胜的焦点之一。我们已找到你们中院与区法院近期的几个持资格准入的判决书。”
“是的,我们过去都坚持经纪人资格准入的,但由于地方为了搞活经济,市人大有个新的精神,不是那么严格坚持了。因此有时候,我们就不提准入,只注重合同与实施了。”
“这种灵活,实际上给你们法官更大的寻租权利。”韦韬不客气地说。
“的确有这样混账的法官。”没想到邬清非但不生气,反而说,“但这也不影响你们这个案子,因为你们是房地产中介,中央最近三令五申,要整顿房地产中介市场,因此对这块准入要从严。”
“邬哥太伟大了!”贾跃如很高兴,这等于是告诉他们:此案全胜了!
“你别高兴早了,此案到别人手里也很难说。”
“为什么?”贾跃如很急迫地,“韦律师的夫人不是庭长吗?”
“还有副庭长哇,他们实行值班制。”邬清不想谈得太细,“很多事,你们下来请教一下赵明就知道了。”
是的,这太微妙了。民二庭吧,两个庭长,都有自己的一帮人,分给谁审大有学问。不是庭长分吗?一般是的,如果两个或三个庭长矛盾大呢,就要制定一个制度。比如值班制,一人半个月,你分上半月,我分下半月,但庭长出差了呢,开会去了呢?总不能耽搁吧,就由副庭长代办了。同样,立案庭送案子,看似小事,什么时候送,也决定此案落在哪位庭长手里,最后由谁来审。这儿学问深了,有制度问题,也有偶然巧合,要把一个案子审好,审得符合自己的要求,要精心操作,要钻那些必然的制度与偶然的巧合的空子。而那种认为事实与法律在那儿摆着,还有什么判决的问题的想法实在是太幼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