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法盲,懂不懂?(5)

“多少钱?”

“不多,300万。”

“赖子,抢银行去吧!”何艳说。从此新世纪公司的人,都叫他赖子。

“是你们抢。”赖志宏不气,慢条斯理地说,“你想一想,100亩地不花一分钱,一年赚6000万,不比抢银行强?”

一提起6000万,何艳的气就不打一处来。赖志宏提供的信息误差太大了。什么100亩,其实新世纪公司的开发地只有40亩,而另外60亩是莲花镇政府的,是农民的还建房。更主要的是,那儿太偏僻遥远,多民族杂居,观念保守,制度落后,办起事来极难。又地处两省交界处,上层无法勾兑。原计划两年,三年能完成就谢天谢地了。为办前期手续,何艳去了没十次也有九次,让她头都大了,心也碎了,现在又冒出一个300万,让她不知如何是好。她想如果他真能到工地为她当大公关,也不会让她跑上跑下辛苦了。这也不失为一条路子。她问:

“那边办事太难了,那钱你准备给哪些人?”

“你说什么,我弄糊涂了,作为经纪人,我介绍了项目,该得的中介费,为什么还要给出去?”

“你说什么?”弄糊涂的不是赖志宏,而是何艳,“你是经纪人,那钱该你得?”

对方点点头。他把一台笔记本电脑拿出来放在桌上说:“我不仅是经纪人,而且是千百亿房地产经纪公司的总经理,你看看我的业务。”

何艳突然感到心脏一紧,好像一根绳索向她的脖子甩来收紧,收紧,她出气也困难了。但她还是努力控制住自己:

“你当初是怎么说的?你为县长、县委书记要钱,现在突然变成你个人的了?”

“我记不得说了些什么,法庭也不会信口供,只会信合同。”

“签合同的是自然人,不是经纪人!”何艳猛烈反击。

“都一样的,关键是签合同的人有没经纪人的身份。”赖志宏拿出一个本子摔在何艳的大办公桌上。

“当然不一样!自然人,那钱是公关费,要拿出去的,才签得成合同。经纪人,自己得的就签不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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