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回 不离不弃,就好!(1)

两匹骏马飞驰在林间的小道上,一席火红、一抹水蓝色,衣袂飘飘,渐渐行远。

而在崖边,水雾气环绕间一个清冷的身影久久地矗立着,他的视线一直随着那抹火红,直到那席飘渺的红衣变成一个红点,他仍然无法收回自己的目光。

看着看着,手缓缓抚上心房。

咚咚咚,心房里东西在跳动的同时还夹杂着一丝酸疼。

眼前的这幅画面让他不禁想起了七年前,也是这样一个清晨,他亲自目睹着她参加第一场试炼,那一场试炼的结局,一点都不复杂,甚至简单的只有两种情况,要么生要么死。

而今,她要走的路,复杂到他无法预知,因为那条路,再也不是生死这两个字能够定义的。

而最重要的是,七年前,她活下来了,便有机会再次与自己同行,最不济的,倘若她死了,她的尸体还能够由他来处理;七年后,她朝着一条未知的路走去,不管最后结果是生或者死,他都不是那个最终留在她身边的人了。

草药是没有长脚的,在你没有研制它们之前、在你没有抛弃它们之前,它们绝对不会先离你而去,枯萎的话,还能制成甘草药呢。

人,是长着脚的,甚至长着一双会飞的翅膀,保不准什么时候就变了,无声无息地用那双脚、那双翅膀就飞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他们会先你而离去,而你却无法控制;他们一旦离开,你就再难寻觅到他们的踪迹了。

这,或许是人生中最后一眼了,静静地看着她离去,心中有说不出的酸楚。

记得以前死老头子就说过,沈谷凌你这小子是无情无心的,但若一旦有情有心了,就必定伤及一世。

看来死老头子这一点倒是说得极对,最初的一笑,给了他心,七年间的陪伴,给了他情,始料未及的七年,是个开始也是个极限,他们之间,所有的所有,都被埋葬在已经过去了的七年之中了。

七年前有醒夜,七年后有夕拾。

至始至终,都不是他,沈谷凌。

——慕容燕,但愿这样的选择,我们都不会后悔。

——以后的日子里,是你先想起我,还是我先回忆起你呢?

黯然神伤后的霍然一笑,他再也无法继续看下去了,这一转身,所有的思念只能用来怀念了。

——是重回雪山?还是去别的什么地方呢?

——罢了,一个人,去哪又有什么区别呢!

经过几天的跋涉,萤火和夕拾终于赶到了和暗卫们先前约定好的地点,花都自在州和月都边防城的交界处——浮州城。

浮州,属于三不管地带,朝廷不管,花都不管,自然月都也不管,于是这座乱城也和它的名字一样,则虚而浮。

这里的街道脏乱不堪,有钱人八抬大轿出行,且把身边的奴仆当牲畜一般使唤,而那些衣衫褴褛的乞丐和穷人甚至争相去应征富人家的差役,为的就是那一身干净衣衫和一碗白米饭;而街市就类似自由市场,叫卖的、斗殴的、屠宰的、乞讨的、甚至当街标价出卖自己的女子都站满了几排,如果一个男人甩来一粒碎银,哪怕是当街出卖自己,那些女子也毫无羞愧之情……一切的一切都混搭在一起,让这个地方充满了不和谐之感。

万阁楼,浮州城唯一像样子的酒楼。

虽然事先听小诗介绍过,但萤火步入这座酒楼的时候,第一反应是黄沙漫天的感觉,昏昏沉沉的,里面坐着一些奇装异服的汉子,大碗的喝酒、大块的吃肉,个顶个的粗蛮,这一幕让萤火想到了曾经到过的大漠荒岭中的蛮夷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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