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大哥,我没事,已经好很多了,你不要担心啦。”她想缩回手,苍夜却没有放开她。
诊听了一会儿之后,他放开她的手,俊美的脸看向桌上的饭菜,董雨漫愉悦的说,“嗯,苍大哥知道你都有按时吃药。”
“苍大哥,我到厨房去给你炒你最爱的地瓜叶,好不好?你坐在这里和小朋友们先吃一会儿。”说完,董雨漫迳自往厨房忙去。
她喜欢苍大哥。
十年前的一个夜晚,她在小巷里将失血过多的苍大哥带回自己所住的孤儿院,每日悉心照顾,在和苍大哥相处的那段时间里,她就把他当成心里的白马王子。
他长得很俊美,虽然当时的他很骇人,既冷酷又有一股撕毁世间一切的戾气,但这都不会损毁他一分一毫,相反的,她觉得那样的他看上去是这个世界上最值得托付的男人。
她不是个健康的人,天性患有隐疾才会遭父母遗弃,十年来若不是苍大哥时常将珍贵药材赠予自己,只怕这破败的身子早就让她一命呜呼了。
炒好地瓜叶之后,她笑得好甜蜜的端到苍夜面前,“苍大哥,你又给雨漫带来那么多补品,谢谢你。”
苍夜抬起头,“你瘦了。”他拧起眉,眉眼蕴藏着不悦,一向很细微观察他的董雨漫惊慌的解释。
“苍大哥,我有拼命吃饭的。”
苍夜脸色凝重的看着她好一会儿后,才扯出淡淡的笑,“有吃饭就好,坐下来吃吧,不要一焦急就像个小孩子似的罚站。”苍夜摸摸她的头后,拿起筷子开始吃饭。
她听了,心里有些苦涩,她喜欢苍大哥,但她爱不起苍大哥,苍大哥这么优秀,她这幅身子配不上他啊……
“想什么呢?饭菜要凉了。”
看着碗里苍夜替自己挟的菜,董雨漫抬头,话就这么脱口而出了。
“苍大哥,你喜欢我吗?”她怯生生地问。
苍夜朝她温柔一笑,大掌抚抚她细腻却苍白的脸,“苍大哥说过了,你是我永远的天使。”
那她就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董雨漫笑眯了双眼,用力的点头“嗯”了声。
“我最喜欢苍大哥了。”
晚饭席上,崔真真边吃饭边下了一道令人意外的,让人震惊万分的命令——
“明天去圣慈医院保到,我和我同学说过了,他同意让你去医院的保安部门上班。”
简易瞠圆的双眼比嘴边的卤蛋还要大,“上班?”
她对面的简英豪一怔,口吻有些酸味,“你怎么还跟那老家伙有联系,他是不是对你余情未了,一直骚扰你?”他紧张兮兮的放下碗筷。
“老婆,你是不是要移情别恋了……”有奸情。
崔真真白了丈夫一眼,“想什么呢,四十多年前我没有答应和他交往,四十年后又怎么会,都这么久了,你怎么还计较当年的那点小事。”她拧眉,有点受不了他。
“老婆,你不懂,他耍小人,当年居然用我的病作要胁,要你嫁给他才肯救我,他那种人……”
“什么那种人,他最后不还是救你了吗?如果真的趁人之危,我现在就不可能和你在一起了。”崔真真叹了口气,心里自然明白丈夫的紧张,可也气恼他不多动脑子想想,事情都过去这么多年,就算还有执恋,也随着各自的成家立业而烟销云散。
“喔,原来老妈和旧情人还有联系,老爸你紧张啦?”花了一点时间消化父母的对话,简易看好戏般的眨眨眼,接着又说。
“老爸,听说圣慈医院可是台南数一数二的大医院,要到那里上班,很不容易的。”她坏心的添油加醋,丝毫没有身为女儿的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