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手札(15)

另一个女人,则是女子高等师范学校的文科学生,一个所谓的“同志”。由于参加地下运动的关系,我和她不管愿意与否,每天都必须和她会面。碰头会结束后,这个女人总跟在我后面,而且总是给我买各种东西。

“你就把我当做你的亲姐姐好啦。”

她这种酸溜溜的说法搞得我毛骨悚然。我做出饱含忧伤的微笑表情,说道:“其实,我也这么想的。”

总之,我深知,激怒女人是很可怕的。我心中只有一个想法,就是千方百计地敷衍过去。因此我甚至不惜为那个讨厌而丑陋的女人作出牺牲,让她买东西给我(其实那些都是些品位粗俗的东西,我大都当即送给了烤鸡肉串的老板),并装出兴高采烈的样子,开玩笑逗她开心。

一个夏天的夜晚,她缠着我,无论如何也不肯离开,为了让她满意地走开,我在街头一个阴暗角落里,亲吻了她。谁知她却厚颜无耻地欣喜若狂,叫住一辆计程车,把我带到大概是大家为进行地下活动秘密租借的一座大楼。在一间看似办公室的狭小的西式房间里,我和她一直折腾到第二天早晨。

“一个荒唐透顶的姐姐。”我暗自苦笑着。

无论是房东家的女儿还是这个“同志”,我都不得不每天与她们见面。所以,不可能像从前遇到的种种女人那样巧妙避开。出于自己惯有的那种不安心理,我反而拼命地讨好这两个女人,结果被她们牢牢地束缚住了。

同时,我从银座一个大酒馆的女招待那里蒙受了意想不到的恩惠。尽管只是一面之交,但由于这种恩惠,我仍然感觉到一种被束缚住而无法动弹的忧虑和恐惧。那时,我已经无须再借助掘木的向导,可以一个人去乘坐电车,或是去歌舞伎剧场,抑或穿着碎花布和服光顾酒馆了。在内心深处,我依旧对人的自信心和暴力深感怀疑、恐惧和苦恼,但至少在表面上可以和他人面对面一本正经地寒暄了。

不,不对,尽管就我的本性而言,不伴随败北的丑角式的苦笑,就无法与别人交谈,但我好歹磨炼出了一种“伎俩”,可以与他人一本正经地寒暄。莫非这应归功于我为那种运动四处奔波?抑或归功于女人?或者是酒精?但更主要得归功于经济上的窘境。无论在哪里,我都会感到恐惧,可要是在大酒馆里被一大群醉鬼女招待簇拥着,能够暂时忘却那种恐惧的话,那么,我这不断遭到追逐的心灵,不是也能获得片刻的宁静吗?我抱着这样的想法,揣上十日元,一个人走进了银座的大酒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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