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真經口義卷之三(3)

萬物之不同,飛者走者,動者植者,亦若籌馬之不同,亦可以一偏而相非矣。此蓋言世間無是非也,只緣有彼我,則有是非終不成。天地,亦可以彼我分乎。此皆譬物論之不可不齊也。

可乎可,不可乎不可。道行之而成,物謂之而然。惡乎然,然於然,惡乎不然,不然於不然。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無物不然,無物不可。

可者可之,不可者不可之,故曰:可乎可,不可乎不可。道無精粗,行之即成,皆自然也。謂之而然說底便是也。我何所然乎,因其然者而然之;我何所不然乎,因其不然者而不然之。物固有所然者,固,本來也。言物物身上本來自有一箇是底,故曰固有所然,固有所可。既有所然有所可,則物物皆如是也,故曰:無物不然,無物不可。

故為是舉莛與楹,厲與西施,恢恑憰怪,道通為一。

莛,屋梁也;楹,屋柱也。梁橫而柱直,厲惡而施美。恢大之與褊狹,詭變之與循常,譎詐之與平直,妖怪之與祥瑞,皆不同者也。以道觀之,則橫直者各當其用,美惡者各全其質,皆可通而為一矣。言皆歸之造物也。

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毀也。凡物無成與毀,復通為一。

成毀,物之相戾者也。然無毀則無成,無成則無毀,譬如木之在山,伐而用之,毀也,以之作室則為成物矣。譬如用藥,吹之咀之,分也,合而和之,可以成藥。有筋有角而後成弓,在弓則為成,在筋角則為毀。秦不亡則漢不興,漢雖成而秦則毀。以此觀之,初無成也,亦無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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