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当一方毁容或成为植物人(1)

有个成都小伙被网络起名为“离婚哥”,原因是他在四年之内八次提起离婚诉讼,企图抛弃车祸后智力受损的妻子,并拒绝妻子和孩子见面。自己当初开车不小心造成妻子受伤的,还把妻子得到的医疗补偿完全占为己有。此男在电视上侃侃而谈,说自己起诉离婚正是为了更好地履行责任(很难自圆其说),但谎言终于还是被戳穿,他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换了另一个名字与其他女人结婚,被妻子的娘家人抓到了把柄,并起诉他重婚罪。该男子8次提出离婚引起网友争议,有网友谴责他是一名不负责任的丈夫;支持他的人则表示,不应该用道德枷锁来限制他追求婚姻幸福的权利。

因为本书并不旨在进行法制教育,所以对于重婚罪的问题和《婚姻法》的基本知识跳过不谈,我们姑且来按照反方观点探讨下一个人追求婚姻幸福的权利,这个权利到底要不要划个边界,边界在哪里。要知道,即便是皇帝也没有无限制的权利,他甚至连自己穿什么衣服都无法决定,更不用说娶谁做老婆。

尊重权利,兼顾公正

我们当然得尊重一个人追求婚姻幸福的权利,哪怕他抛弃了身患绝症或毁容了的配偶(女人怕毁容,男人怕失去性能力)。因为靠道德捆绑一个男人在婚姻之内,他反而更容易做出伤害对方的事情,比如霸占和转移财产,比如出去找小三或职业工作者买开心。所以对类似去意已决的人还是释放他离开的好,只不过,我们得回到法律的范畴处理相关事物,是解除契约的时候了。哪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过错?比如重婚,遗弃,转移财产。哪方对对方受到的损害有经济责任?比如开头提到的离婚哥,既然是你开车把老婆撞成智障,那么就该因此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已经有他人承担了赔偿责任,那么赔偿金也不是可以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而且离婚要考虑到今后丧失劳动能力一方的生活保障问题。只要把这些都处理好了,就放他去好了。他已经不爱了,也不肯继续承担,婚姻不是绑票,只要符合契约精神并遵守了法律,双方依然有各自的自由。同时,需要提醒另一个女人小心,他能抛弃智障的妻子另寻你来做新欢,那么他也能在你最危难的时候抛弃你。如果你想清楚了并依然愿意和这样的男人共同生活,大家只能说:难得你如此强大,恭喜恭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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