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繁衍是义务吗(4)

繁衍不是必然的义务

繁衍不是夫妻之间此方对彼方的义务,也不是小两口对社会舆论的义务,更不是满足长辈“抱孙子”的义务。可以理解老人想要孙子的心情,肉乎乎的天真小孩让老年人觉得生命延续,觉得死亡都不那么恐惧了,但他们的要求得建立在小两口愿意并且有能力的基础上。因为最终为孩子的养育负责的还是孩子的父母,最终为婚姻买单的是婚姻关系中的男人和女人,而不是他们的原生家庭和白发爹娘。

所以,提出让儿子和“不能生育”“不能生儿子”的女人分手,这样的老人已经超越了自身权限,从法律上情理上道德上都是越俎代庖。既然如此,他们的观点可以表达,但婚姻中的当事双方也可以拒绝,而不是以“孝顺”之名陷入矛盾焦虑,甚至导致婚姻解体——彼此的爱情居然败给显微镜下的受精卵和旁听席上的窃窃私语,真真不可思议。

那些张口闭口“我妈说”的人,不过在为自己的怯懦找借口,面对那些在他的爱情和他妈要孙子的问题上先矛盾后妥协的人,请不能生育的女性微笑离场,你失去的不过是个心理断乳失败的男孩。(这里也提示婚前体检还是很重要的事情,尽管目前政策已经不再强制体检,但为了婚后的生活少点威胁还是婚前多检查下比较好,省得结婚几年以后发现一方不能生育,再悲壮地因“父母之命”而分手,到时候青春无几还得为财产纠纷费周章。)

事情总有两面性,幸好如此。一个已经遭遇不能生育的生理困扰的女人同时遭到了情感挫折或婚姻失败,看上去够不幸,够值得同情,但同时有可能是新生活的开始——找一个不想生孩子的男人一起生活(或者已经有孩子的单身男)可能更轻松,人生第二春开始,且可以永远拥有美好的少女身材,也不错。上天总是如此,给一些,拿走一些,拿走一些,再给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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