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拒绝把任何余款或任何黑钱分给营部军官,而是分给我的部下。例如,我每月分发每个连长30块大洋。我身边的僚属分到钱太少,因而不高兴。但他们怕我,那时我活像个军阀。
我给士兵每月两元钱,给下士四元,以此类推。我想,同一般军官相比,我厚道得多,他们从来不发钱给士兵。
我曾任命一个亲戚华仪九负责后勤,但他行为不端、花钱不当,于是我决心再也不让亲戚掌管后勤工作。在那个营待了几个月,举步维艰,积重难返。当我把这一忧虑报告邓铿时,他问我能不能解散这个杂牌营,用此经费组建大元帅府警卫团的第三营。
警卫团团长是陈可钰,副团长是李章达中校,邓定远和蒋光鼐是少校副团长。警卫团直属于中山先生,1921年5月5日他正式就任非常大总统,该团下设三个营,薛岳的第一营是由第一师的机枪连扩建的;叶挺的第二营是由第一师的工兵营组建的。
我报告邓铿,我会遵令行事,但首先他要把第二十七警卫游击营召回到广州来。由于他们都是广府人,闻此当然十分高兴。一天早上,我将他们集合到广州的一座庙宇,通知他们:粤军总部已派了一支强劲的宪兵部队包围我们并解除武装,如果我们负隅顽抗,将会被消灭;但如果同意缴械,将获发三个月的饷银。士兵们不反对领三个月薪饷回家,但有些军官不肯就范。在一部分士兵协助下,我解除了这个营的武装,封存了枪支弹药,呈缴第一师师部。次日,总部发下三个月薪饷,但发饷之前士兵们重新落草为匪了。那时我正在第一师师部,我叫了一辆人力车,叫特务连给我配备了一个排,那些士兵们见到那阵势便吓得逃跑了。那笔钱原封不动,我凭此重新招募警卫团第三营士兵。
我被任命为大元帅府警卫卫团第三营少校营长,委任状由陆军部颁发,是部长陈炯明于1921年11月4日签署的。李步瀛任副营长,是我推荐他的。四个连长是阮宝洪、苏德燊、王仲瑜和陈瑜。这就是我出任营长的经过。设若不是陈铭枢激怒了我,恐怕我永远不会当上指挥官。作为师部副官,紧跟邓铿使我得益不少。我是个年轻人,不必养家,仅需要扶养一个弟弟,每月有一百多元收入,可以过得很舒服。另一方面,由于我在师部的工作甚有成效,邓铿不想派我下去带兵,故我一直在等待时机。正因为陈铭枢的无理刁难,我才坚持要下去当指挥官。在某种意义上说,我必须感谢陈铭枢。同理,倘无一位同事测算我的前途命运,我会追随胡毅生或胡汉民,永远也不会开始我的战斗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