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岁月(1896年至1920年5月)(5)

我们闯了祸,不敢出声,都用床单蒙住脑袋睡去。不久,李志耑的衣服和另一位同学的扇子被发现了。人们跑来说:“有学生溺毙了。”扇子的主人说,可能是李志耑遭遇不测,是他借去了那把扇子。同学们被召紧急集合,校方宣称,承认同李志耑一起去游泳者不会受罚。谁也不敢承认,但是我们的辫梢都是湿淋淋的。我是同学中最年幼且最矮小的一个,站在排尾。老师认出我而且触摸我的头发,我不得不承认,还招出两位同学。于是,我们三人被开除了。我们没有被怀疑犯法,问题是我们不应该逃跑。事实上我们没理由跑,但是我们太不成熟了。

我回到家里,又挨了一顿打。这次校方不再宽恕我。父亲认为我是个没出息的孩子,常常捅乱子。

翌年我15岁,父亲托几个学生陪送我去广州。他给我10两银子——相当于14块大洋,就打发我上路。那时广东省通用的货币是两角钱的铜元,俗称“双毫”。一块大洋可以购买30多斤米。当然母亲是不情愿让我离家远行的,毕竟我是长子。

我对此不感到奇怪,父亲不喜欢我,因为我常常惹下麻烦。我被学校开除过两次。此外,他还有其他儿女要抚养。

我拿了几件衣服打成包袱。我们坐一艘小帆船去连江。因为只有白天开船,所以旅程耗费了七八天。夜间,帆船停泊在河边的村庄。由于水流湍急,夜间航行是很危险的。我们还害怕遇到土匪,所以就在连江搭火车去广州。

我给学生们煮饭,还做些杂活,以赚取车资。当学生们入校后,雇佣关系就结束了。我滞留在一家小旅馆,一日两餐加住宿耗费二十角五分。当钱花完时,我必须找工作做。我无脸回家乡。正好省政府为振兴实业训练技工所设的增步习艺所招收徒工,我去报名,并且很幸运被录取了。

这所技校坐落在广州郊区的增步。陈策与刘沛泉也在那时入学。陈策与我学习织布与染色。首先我们要学会清洗与漂白棉纱,刘沛泉学习陶器制作。我们还只是小孩子,彼此很了解,但我不认为我们会建立真正的友谊。若干年后,人们说,我们三人代表了陆海空军——陈策在海军(历任海军第一舰队总司令,军委会海军军令处处长),刘沛泉在云南空军。

我们每天工作至少十小时。我们很早起床,下午五点才歇工。午饭后可以小憩,每月休假两天,初一与十五。除了这两天,我们不能离开习艺所,好在院墙内地域宽广,可以在里边散步。过大年放假三天,但大多数人留所。我是没有足够的盘缠回家,要知道我是被家里撵出来的。母亲不愿意让我离开,那有什么用?她不识字也更不会写,那时的村妇都是文盲,她一分钱也没有。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