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安迪·鲁宾,更是一个狂热的技术爱好者,他最令人津津乐道的发明是一部带有摄像头的机器人。可惜,这发明因为安全问题被微软打入冷宫。对机器人的喜爱,直接促成了android系统的问世,这一智能操纵系统不仅在手持终端领域大放异彩,甚至入侵PC机,威胁到微软的后门。
其二是商业头脑发达的经营者。典型代表是谢家华、卡梅伦·约翰逊、孙陶然。他们一个最大的共同点是:从小就对赚钱感兴趣。谢家华卖过旧货、做过柠檬水生意,还在邮购领域捕捉到商机,小小年纪就成为一个徽章制作商,每个月稳定利润200美元,他甚至将之做成家族生意,直到最后因为搬家而不得不放弃这门财路。正是这个经历,酝酿了美捷步“卖鞋的亚马逊”的梦想。
前言:他们的启示卡梅伦人生的第一笔生意是从祖父母的农场带回的番茄,他把它们成功地卖给自己的邻居们。这打开了神奇的“潘多拉盒子”,从番茄起步,卡梅伦又卖过旧货、贺卡、豆豆公仔等许多东西,13岁时他便成为全美最大的豆豆公仔经销商之一。商品交易让他体味到赚钱的乐趣。卡梅伦很善于利用自己的知名度为公司做宣传,他是营销的一把好手,总是能用最小的成本换得想要的结果。那些对营销一知半解的创业者真应该看看他是怎么打开局面的。
季琦、王雪红也是热心做生意的创业者,还在读书时季琦就开始买卖二手货,还组装过电脑,王雪红则做过药品代理生意。后来,季琦创办了携程、如家、汉庭三家纳斯达克上市公司,王雪红凭借在IT领域的卓越成就成为全球最具权力的商业领袖。早期生意经转化为成本控制、市场敏感和经营策略。从来没有天生的成功者,每个成功者背后都有无数艰辛往事。
除此之外,雷军、孙陶然兼具两种色彩。雷军早期是一名出色的程序员,在金山埋首数十年让他悟到不少商业真谛,开始有意识地向经营者转化。而孙陶然最初具有精明的生意头脑,在蓝色光标成功之后,他开始主动向技术方面靠拢,参与了商务通的创业,并一手缔造了拉卡拉。
拥有一技之长的发明者与头脑精明的生意人注定无法“独木成林”,势必需要团队协作,“专业的人做专业事”,利用团队分工驾驭企业。然而,作为公司领导者的创始人仅仅具有某种专长是远远不够的,如何与投资者谈判、如何辨别人才、如何制定战略、如何管理公司,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这些复杂问题需要多元思维来应对。而无论哪种类型的创始人都不希望交出控制权,因此,他们不得不成为统揽全局的管理者。从这个角度讲,雷军、孙陶然这样的“综合性人才”更容易在某个领域取得长足进步。这也正是我们写作此书的目的所在。书中提及的各色人物均有其长处,也有其局限性,“博采众长,补己之短”,也是创业者的重要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