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销售人员要出差去上海——往来的核算(15)

2.带息应收票据

收到带息商业汇票时,除了按照不带息票据的方法核算外,还应在中期期末和年度终了计提票据利息,计提的利息增加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同时冲减“财务费用”。

带息的应收票据到期收回款项时,应按收到的本息,借记“银行存款”,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票据”,按二者差额,贷记“财务费用”(未计提利息部分,直接冲减财务费用)。

2010年9月1日,公司销售iphone4一批,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为17000元。公司收到客户交来的银行承兑的汇票一张,面值为117000元,期限6个月票面利率为10%。

账务处理如下:

①收到商业汇票时

借:应收票据 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售税额)13600

图6.18  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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