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因为一次活动,我们班组团去了他的学校。居然也遇见了他。因为紧张,我的话语吞吞吐吐,并不敢正视他。
多亏了这次的巧遇,加上好友的鼓励,回来后我向他学校的那个方向寄去了自己生平第一封情书。情书大意把他夸赞了一番,希望他高中继续那么厉害迷倒众生云云。
某天,一个头脑发昏的下午,好友举着一封信喜滋滋朝我走来。那个画面就此定格,好像是对我美好少女时代的一次完胜总结。他的来函是这么说的,我没有那么好,谢谢你的关注,我眼中的你则一直是个从容且自信的女生。
故事到这里完结或许也可以,这次的勇敢表白至少使我在他的人生中留下了一丝痕迹吧。但我后来又嫌这个痕迹不够大,还想留深一点——我做了一个很不好意思再提起的举动。因为听信了当时班上男生的一些流言,说他由于追求者众多,对于情书什么从来不放在眼里,而只是随意处置、到处一扔。
我于是思考了好几天,决定把我的小情书要回来。我似乎已经看到了我的小情书被他随便地放在一个抽屉里,被两个小男生发现后当众宣读并哈哈大笑。
一向不轻言喜欢的我怎可忍受这种事情的发生,我写信去声讨他,并要求他归还我的小情书。这么贵重的东西我怎可随便付诸他人,我要把它好好存起来,以纪念我当时为止最美好的一桩情感。
很欣慰,我的信没要回来,他给我回了如下的话:
信是你写给我的,再找我要,不好吧。这封信我会好好收藏,和别的珍贵的东西一起放在抽屉的最后一层。
再后来,我又听说过他的许多事,他已渐渐长成了一个社会所需要的大人吧。
在以后的好多年中,我都在努力学会去更好地了解自己所喜欢的人,和他接触,交谈等等,把心中那个模糊的印象具体化。但与此同时,我也无可避免地失去了悄悄喜欢一个人时自由的感觉,那种自由自私得要命,丝毫不关心他的本身状态和感受,而只是随便想象,是想象心中最适合自己的一个人,更是少女时代对自己的期许:未来的我,一定要变成一个很精彩的女生!
多年以后,我看到了《天使艾米丽》、《美丽在唱歌》这样的电影,它们使我产生了强烈的错觉,电影讲的好像就是我的故事。于是,我对他这没什么情节、不值一述的迷恋,也因为有了这些怀有同样隐秘心事的少女的加入,而悄悄变得盛大起来。豌豆,因为本名普通,所以想到一个怪名送给自己,没想到后来又改回普通的“豌豆”。想来恐怕是觉得豌豆这种小东西比较符合某一方面的自己吧。爱玩耍,看热闹,识有趣之人。这几样恐怕是长期以内不会消停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