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青年前期Adulescentia(前83年——前70年,恺撒17-30岁)(12)

开业律师

在回到罗马赋闲的这段期间, 23岁的恺撒想通过成为律师这一途径成名。正如《罗马人的故事 3?胜者的迷思》所叙述,罗马的律师不仅是替人辩护而已,担任控方的机会也相当频繁,性质类似于检察官。如果控告名人胜诉,就可以立即声名大噪,对有意从政者来说,这是一个极富吸引力的职业。因为罗马主要的官职都是由公民大会投票决定。

出身名门的恺撒毕竟是个缺乏经验的年轻人,因此开业后并无人委托他担任被告律师。他的第一场官司自然是担任控方律师,至于对手是谁并不清楚,但无论如何这一回是以败诉收场。

而第二回,他则瞄准了一个大人物。多拉贝拉以苏拉的亲信著称,曾担任执政官,并且曾以前执政官的身份担任小亚细亚的行省总督。恺撒指控这位元老院内重量级人物的罪名是:在统治行省期间以不正当的手段敛财。

但这一回依然以恺撒败诉结局。 23岁的他毕竟还是不够成熟。尽管被告多拉贝拉在统治行省时期滥用职权,早已达到令元老院内的有识之士不满的程度。但是一来,苏拉已将陪审员的资格恢复为格拉古兄弟之前由元老院议员独占的制度;另一个原因是,控方恺撒的辩证方式,与被视为司法殿堂的罗马法庭的做法格格不入。

罗马时代的律师统称为演说者,他们可能站在为被告辩护的立场上,也可能站在告发被告的立场上。由于下判决的是陪审员,因此具有说服陪审员的辩论技巧极为重要。但正如律师中的佼佼者西塞罗所承认的,实际上,即使是陪审员下判决时,也不可能完全不受旁听席上众人的反应的影响。因为对陪审员来说,旁听群众并非无法改变任何决定的第三者,因此律师们的辩论内容也自然地以打动旁听群众为目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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