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中国:崛起之后是什么(6)

儒家伦理教导人们应该把集体置于个人之上,虽然孔子本人不认为集体至上等同于盲从,他的观点更倾向于只要集体能够保持和谐,个人就能够在集体中散发光彩,但在当代中国,孔子的思想被扭曲了。研究中国哲学的清华大学教授贝淡宁(Daniel Bell)认为,儒学中混入了中国历届统治者的尊奉倾向,借儒学的文化共振帮助严刑峻法的推行,使统治更显合法。另一个相关的儒学教条可被称为“礼”,其包括了东亚文明的标志性观念—“尊老”。儒家思想中的“尊老”不仅限于家庭关系,也包括统治者与臣民、主人与仆人、雇主与雇员。上述儒学教条是中国商业活动等级森严的原因之一。贝淡宁指出,即使孔子本人也不认为年轻人应该进行批判性思考,而应该先学习长者的教诲。只有在集体中获得足够的资历后,才能开始挑战现有学说和进行创新。

在一个成熟的经济体中,复杂的等级制度可能会带来问题。正如管理学研究者方元和克里斯?霍尔指出的,当中国经理决策时,决策必须通过公司等级体系层层下达,很可能在途中就被稀释了。这个很耗时间的程序损害了公司应对业务变化的快速反应能力。此外,尸位素餐的管理者凭资历长居高位,而年轻员工即使壮起胆量发言,由于提议常在层层上报中被耽搁,也很少得到采纳。在一个创业环境恶劣的国家,这个问题进一步加剧了。

由于最终的“长者”,集体的代表—政府—在中国很多大型企业都有控股权,因而这些企业多少都含有上述儒学教条的色彩。但是,政府的利益并不一定符合企业利益,政府并非以商业利润为唯一目标,否则应售股套现以实现收益最大化。研究表明,政府绝对控股的企业较少分红,现金流也较脆弱。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所有权复杂的企业中,中国的上市公司一般有五类股东,而美国公司很少超过两类或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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