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高价值创造水平
截至2010年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共计120家。根据中央企业编制上报并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决算报告。中央企业经营业绩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2010年末,120家中央企业拥有国有资本及权益为70791.7亿元,比2010年初增加7719.5亿元,增幅为12.2%;比2003年增加4.2万亿元,年均递增13.6%。在本年国有资本及权益净增加额中,因追加投资、资本溢价、无偿划入等客观因素增加3323.1亿元,因无偿划出、自然灾害损失、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等客观因素减少1193.5亿元。扣除各项客观增减因素后,2010年度中央企业平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为108.9%。在全部中央企业中,2010年度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企业有112家,占93.3%。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超过110%的企业有47家,占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