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11)

“十二五”时期,我们在大力实施好“五大战略”的同时,必须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为实现做强做优中央企业、培育世界一流企业的目标,提供持续的动力、体制和组织“三大保障”。

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坚持把深化改革作为做强做优中央企业、培育世界一流企业的强大动力,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具有活力的经营机制。加快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和科学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市场化选人用人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不断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增强监管有效性。坚持把完善国资监管体制作为做强做优中央企业、培育世界一流企业的体制保障,建立健全国资监管快速反应、协同有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组织体系、法规体系和责任体系。整合监管资源,加强监管协同,增强监管的前瞻性、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围绕做强做优中央企业、培育世界一流企业的目标,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支持力度,探索完善分类监管和分类考核。

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把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独特优势作为做强做优中央企业、培育世界一流企业的组织保障,建立健全企业党建创先争优、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机制。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党员的战斗力。探索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党组织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的有效途径。加强“四好”领导班子建设,推进以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和职工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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