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柴尔德家族与教皇的关系也有类似的特点:对于罗马政府的根本性蔑视并没有妨碍维持有利可图的生意关系。比如在那不勒斯,19世纪30年代中期,一些竞争对手试图打破罗斯柴尔德家族在1830年之后确立的对于教皇财政的垄断地位,但都无功而返,教皇债务的管理事宜牢牢地掌握于罗斯柴尔德家族在罗马的伙伴托洛尼亚手里。这也使得罗斯柴尔德家族对于教皇政府有了一定的影响力:萨洛蒙至少两次通过梅特涅向罗马政府提出抗议,指责其境内的犹太人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这也强化了广为流传的一种说法(用阿尔弗雷德·德·维尼的话来说就是):“一个犹太人现在凌驾于教皇和基督教之上。”但是,两者之间关系在这个方面不应该被夸大,罗斯柴尔德家族主要关注的是从教皇政权中获取利润,而不是寻求改革政权。
而与皮德蒙特 萨丁尼亚王国建立金融关系被证明更为困难,这个国家后来最为成功地挑战了哈布斯堡帝国在意大利的权势。1834年,詹姆斯的巴黎分行受到位于都灵的这个政府的邀请,竞标一笔贷款为100万英镑的管理权。从一开始,竞争就无比激烈,列昂内尔被派往都灵,试图敲定交易。这次任务中,他和詹姆斯之间的通信不仅揭示了罗斯柴尔德家族的谈判技术,而且也揭示了与一个本质上是专制政权的政府谈判所遇到的困难。列昂内尔发现皮德蒙特的财政大臣根本不可能被收买时,他准备与大臣的秘书达成幕后交易,但是仍然不能解决国王对于贷款如何安排的意见。詹姆斯建议说:
如果我们的竞争者找到你(无论如何你都不能去找他们),说他们愿意对于贷款的事宜与你达成共识,那么我们希望你接受他们的条件,与他们签订一项协议,让出1/4或1/2的业务份额给他们,按照他们希望的方式处理……不过在这种情况下,生意必须只用你一个人的名义来完成,因为你是在现场的人,无论如何都不适合我们这些在后方的人,把我们的名字加到里面也不合适。
但是,如果他们不接受这样的提议,列昂内尔应该提高条件,因为“我们决心要拿下这单生意,即便不是不惜一切代价,也要让超出我们的对手为此付出高昂的代价……如果生意有一线希望(都要争取),即便它可能没有任何利润可言;如果有必要向那些先生证明,只要我们想阻击他们,我们甚至都可以损失二三十万法郎。”詹姆斯仔细地向列昂内尔列出了与皮德蒙特政府谈判的细节,以打压其他竞争者:
你的主要目标(他写道)就是要很好地迷惑住财政大臣,必须非常明确地向他证明,他与我们而不是与其他人签约更符合他自己的利益,不要向他透露你的最终决定。你必须向他表明,如果他不能让你超越其他人开出的条件,他就什么都得不到—如果你必须亮出最终的决定时,你必须坚持保证它确实是最后的决定,你开出的条件必须立即无条件地被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