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呢?因为我受到的这个处分,会一直伴随着我!如果我继续在北大工作,就永远会有压力和不公平。为什么这样说呢?这涉及那个时代我们对分房政策的理解和执行,当时的情况是国家实行房子分配制度以及单位内部审核的晋升机制。在面临这些分配、晋升机制时,学校都会拿我的这个处分来说事。比如说同样能力的老师,同一年进北大的老师在一起评选,那我肯定会被排在最后面。我被处分过,被处分过的人是没有资格和学校讲条件的,这是我觉得不应该继续留在北大的最重要的原因。
这个处分会对我在北大的前途影响深远。因为我留在北大,我的成长路径毫无疑问就是从助教到讲师、副教授、教授这个过程;房子从住集体宿舍、单身宿舍,最后分到一室一厅、两室一厅这个过程,这个处分一定会在我最需要肯定的时候带来负面影响,这是我最担心的一个隐忧。
还有我觉得在北大挣的工资确实太少了。如果说北大给了我处分之后,我还是出去代课,那北大的这个处分就失去意义了,就等于不给北大面子。反过来,如果辞职以后再出来代课,等于说北大也有面子了,我也有实惠了。既然我已经不在北大了,我想怎么教就可以怎么教了。我不算是冒险的人,这辈子没有真正做过太冒险的事情,我当时是有一个盘算的,在北大一个月拿200块钱,出来后自己干能拿到一个月2000块钱,这么巨大的差距对于一个人的诱惑是非常巨大的。当时唯一有点舍不得的就是北大那个八平方米的单身宿舍,当时在中国还没有租房子这一说,所有的房子都是属于公家的,然后单位再分配给个人的,个人是绝对不敢对外出租单位分配的房子的。那个时候最大的痛苦就是失去了北大这个八平方米的宿舍,觉得离开北大之后就没有地方住了。辞职的决定在当时是付出了极大的勇气才做出的,真有一种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感觉。
当时我妈妈刚好在北京,我妈妈说,你敢从北大出来,我就自杀。当然了,我真出来了,老太太也不会自杀的。老太太就是不理解,觉得一个农村孩子好不容易进了北大,在全国最高学府当老师,一步一步往上走,前景那么光明,为什么要丢掉“铁饭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