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任何事情都不太容易抢占先机,因为天性有点与世无争,反映到学习和追求上就是不够上进,或者说没有进取心。1985年大学毕业,是我人生中一个新的起点,这一年我在北京大学修完了全部学业并且留校任教了。我当上了北大英语系的老师,一个星期授课八节,月薪60元。不是因为我的成绩多么优秀才留校的,而是因为当时北大公共英语迅速发展,师资严重缺乏,结果把我这个中英文水平都残缺不全的人留了下来。尽管当时我的教学水平不怎么样,但是我却很喜欢北大宁静的生活,而且能当一名老师也是我最大的心愿了。
按照北大相关的管理规定,学校还分给我一间八平方米左右的小地下室做宿舍。我每天在北大分给我的这间八平方米的地下室里自得其乐,天天在见不到一丝阳光的房间里读着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整个楼房的下水管刚好从我房间旁边通过,24小时的哗哗水声传进耳朵里,我把它听成美丽的瀑布而不去想象里面的内容。后来北大可怜我,把我从地下室拯救出来,让我搬到了北大十六楼同样八平方米的宿舍里。每天早上打开窗户就能见到阳光,把我感激得涕泪横流,决定把一辈子都献给北大也值了。
当时很多人都向往我这样安逸的生活和工作,经过青年时期的艰苦奋斗,在中年到来以前取得些工作成绩和顺利的工作环境,就可以松一口气了,接下来就可以按部就班地出书、晋职称、做教授了。在自己喜爱的事业中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勇气,创造一个个的辉煌战绩,再把自己的名字刻在荣誉的奖杯上,让自己的成长经历成为年轻人奋发上进的指南。
我工作上比较努力,这得易于我学生时期养成的一些好习惯。我第一次在北大给学生上课是在1985年,刚开始面对学生的时候心里很紧张,过了一段时间就适应了。学生们也都喜欢我,因为我生性幽默,课堂气氛非常好,讲课的水平也提高了。不过,即使我当了老师之后,我还是不善于和人打交道,我的朋友并不多。虽然我的课很受学生们的欢迎,但是在教师圈里却没有什么交往,我还是游离在大家的视线和交际圈子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