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监管迷雾(18)

不管怎么叫,当时的很多外宾虽然身在中国,但都是从自己国家领取薪水,拿的是外币。可是,当时国内是不允许使用和流通外币的,这让外宾们购买日常用品时就格外费劲。他们必须去专为外宾而设的友谊商店才能购买所需。

友谊商店可是个很有趣的地方:

每个城市设立的店面都很有限,外宾买趟东西,不管住哪儿,不管在哪儿,都得大老远去那里才能被我们友谊,十分不便。但另外,为了吸引国外投资,加强国家形象建设,国内质量较好的商品大都进了友谊商店,同时还有些国外进口的零七八碎外国风味的东西以及中国工艺品,甚至还有未被审查的西方读物如《纽约时报》等。因此,在友谊商店“解禁”之前,经常会看到门口守备森严,一旦发现貌似中国人的人要进店,当场阻止,查验证件。

可能有人会问两个问题,那中国人拿着外币去友谊商店买东西可以吗?外国人为什么非要跑那么远到友谊商店,拿外币去“不友谊”的商店,就不行吗?

回答这两个问题相当有趣。

首先,当时国内是不允许外币流通的,因此,中国人即使有外币,谁敢明目张胆地拿出来?还不被当场拿下?外国人拿外币去小卖铺,谁敢收?弄不好也会被当场拿下。

可以说,友谊商店这个地方就成了一个有特权而神秘的“租界”!

但是,“内人们”对此毕竟很纠结,在自己的国度里,他们有时也想买点好的东西,怎么办?

于是,大家都在琢磨变通之策——某个角落里,外宾操着蹩脚的中国话,或者是中国人操着不熟练的英语,双方连比画带拗口地私下搞小生意。中国人有时会委托老外帮忙在友谊商店买点好东西,然后场外按汇率兑换给老外人民币。老外巴不得手里也有人民币,要知道,外国人拿着人民币不会被限制,到哪儿都行,这样就避免了专程跑到友谊商店买生活用品,顺带还能在古玩市场等地方淘弄些自己喜欢的东西。

如果说普通老百姓光是这种私下里的小动作,淘弄点外国货或者是紧俏货,其实并不值得下多大力度关注。国家所关心的是改革开放一上来,就面临的用汇问题,打开门做生意,外汇流动性和以前根本不是一个级别,老掉牙的管理方法一定要改。

1979年3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成立,对外汇收支、买卖、借贷、转移以及国际间的结算、外汇汇率和外汇市场等实行的全方位归口管制。其中有一个措施,就是关于商品市场的用汇问题。

1980年4月1日,中国货币史上另一个著名角色登场了,那就是“中国银行外汇兑换券”。对于这个名称,或许人们还有点懵,但要是给它简称一下,那就尽人皆知了——外汇券。当时的面额分别为1角、5角、1元、5元、10元(后在1988年随人民币一起发行了50元和100元面额)。

外汇券借用的是侨汇券购买紧俏商品的经验,凡国外旅客、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入境时,所携入的外币、外汇可一次向中国银行兑换成外汇券,只能在友谊商店与涉外酒店使用。出境时,如有剩余外汇券来不及兑回外币时,允许自由携出境外,以后来华时可再携入使用。这既打破了绝对禁止外币流通的尴尬,又能将其当做一种特殊的入场券来管理民间商品市场的外汇。

外汇券和侨汇券一样具备购买紧俏商品的功能,但又有明显的不同。第一,侨汇券是针对侨眷,外汇券针对的是外籍人士,即外宾们。第二,侨汇券不能单独使用,而外汇券在国内划定的消费圈圈里,就完全等同于人民币。第三,侨汇券不用的话,就只能留在家里数着玩,或者卖给那些地下收购的“非法券商”,而外汇券则在不用的时候,还能换回外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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