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第一次上工,早上送罗兰上学。米歇尔和吉妲有事情赶早外出,我们三个还在桌边吃早饭时就被撇下。尽管临走时米歇尔再三叮咛罗兰“要听姐姐的话”,但我发现事实是7岁的小孩没什么区别,不管是男是女都一个样子。从米歇尔他们出门一刻起我仿佛又回到了从前在莱丝丽家跟小法们在一起的时光:我急着赶早上去埃克斯的公车,可小姑娘吃饭时小胖手拿着小勺子,一小口一小口地舀牛奶喝,就跟电影放慢镜头似的;自己找外套在房间里找了10分钟;穿袜子好像脚没长在她身上,跟给布娃娃穿似的;她光动作迟缓也就罢了,节外生枝的事情还特别多,临走前突然想上厕所;到门口了“好像忘了拿一个重要东西”,又跑上楼梯;我怕耽误了公车心里着急,眼看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恨不得扛起她就跑。此外小姑娘还极有主见,比如她就是不吃面包皮,我都吃完饭上楼收拾东西了,盖里昂突然到我房间面有难色地说:“你能下去劝劝她让她吃面包皮吗?”这还了得,还能因为她不吃面包皮磨蹭时间误了我赶公车?我心急火燎下楼,好言相劝,左哄右哄,她皱着小眉头说:“太硬,咬不动。”其实我很理解她,那法棍面包皮确实太硬,我的牙都23年的嚼龄了,遇到那面包皮还得慢慢啃呢,更何况她7岁的小嫩牙。
总算上了路,一路拉着她的小手狂奔,还是差2分钟没赶上公车。接到米歇尔电话,问我一切是否顺利,我告诉他一切“非常完美”。不想让他操心,无谓的惦记又有什么用呢。
今天晚餐很丰盛,先是晚饭吃的蔬菜扁豆肉汤,之后是Croque-Monsieur(一种奶酪火腿烤面包片),最下一层是方面包片,上面一层火腿,最上一层奶酪。因为是在炉子里烤出来,所以奶酪最上面会结一层金黄色的奶皮,下面则是软软的奶油,非常好吃。吃完饭米歇尔问我这一周以来最喜欢他们做的哪道菜,我说记不得吃过什么了。他说有两个他做的馅饼、三个吉妲做的汤等等。佩服他的记忆力。他又问我感觉是在这里吃得好还是在莱丝丽家吃得好,我告诉他在莱丝丽家做饭用的黄油、奶油很多,在这边饮食搭配更均衡些,风格不同。
人总是会觉得和自己有相同兴趣的人可爱。13岁的盖里昂喜欢吃巧克力,喜欢要饭后甜点,喜欢吃甜奶酪,这些在我眼里都是他身上的闪光点,他也因此在我眼里变得非常可亲。临上楼前,盖里昂对我说:“明天我上午11点下课,所以要是到时候有人摸进门,可不是小偷哦。”这句话既传达了信息又带幽默感,我笑说:“除非明天有人忘了带钥匙越窗而入,否则我和罗兰是不会报警的。”
我喜欢这个家庭的生活模式:严肃、幽默、有规矩、有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