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她,就支持她

之所以我是“有条件地同意”述创办网上文具公司,是希望述在创办文具公司的同时,继续去找大公司或者政府机构的工作,仅仅把创办文具公司作为一项业余活动,或者干脆就是当一个纯粹的小股东。我知道,在中国就业与在美国找工作有许多不同的地方。中国目前的就业环境比较恶劣,就业歧视比比皆是。比如性别歧视、年龄歧视、户口歧视等。我常常感叹,现在成都很多火锅店招收服务员都要求身高必须1.6米以上,我连做服务员都没有资格,因为我的身高不够。比较而言,美国社会劳动力的流动性很强,人们选择就业的机会很多。一般说来,企业在招工时根本不能列出年龄、性别、人种等条件,因为如果提出这些条件,就是一种公开的歧视行为,法律是不允许的。我姐姐的一个女朋友就是在近50岁的时候,才第一次当上了联邦政府雇员(这在中国是完全不可能的)。我想,在美国就业的选择机会很多,述现在想学习怎样做生意,就当是她用几千美元练练摊,就当她硕士按照正常时间毕业吧。她还年轻,赔得起一两年的时间,成功固然可喜,失败也不必在意,她在这个年龄阶段是不怕经历挫折的,就让她去玩一玩、试一试、闯一闯吧!

当时我的确没有想到,述从斯坦福大学走出的第一步是当个体户。在后来的日子里,我逐渐明白了,也许自从述走进了斯坦福大学校园,就注定她迟早会选择自己创业这条路。在美国的大学中,哈佛大学以坚持人文精神的高贵著称,而斯坦福大学则是美国实用主义的典范,它从20世纪中叶起就高举实用主义大旗,创造了硅谷奇迹,成为“硅谷之母”。我的女儿述,深受斯坦福大学校训“自由之风永远吹”的熏陶,强调个人创新和接受挑战,讲求实用、坚持实干的精神已经深深地融入她的血液中。更何况她身处崇尚创业的硅谷,每天听到的和接触到的许多年轻人都怀着创业的激情,梦想着自己打出一片天地。在四年多的学习中,她参加了学校很多与创业有关的实践活动,这些活动让她开心,带给她干一番事业的激情,现在她走上自己创业的路也就不奇怪了。我甚至还在心里猜想:在今后的岁月里,她还会带给我多少新的意外呢?

我之所以能够平静地接受述不读博士学位和“有条件地同意”她开公司的决定,还因为在我心底深处,我知道母爱是最崇高、最无私的爱。母亲爱孩子最重要的是要给她人生的自由,孩子不是自己的“私产”,不是自己的“作品”。孩子成人以后,就是社会的一员,而且越优秀的孩子对父母的依赖性就越小。因为在优秀的孩子眼里,他们不仅有着自己的家,有着爱自己的家人,更有着广阔的世界和丰富多彩的生活。他们的眼光永远注视着前方,注视着未来,渴望着创造新的世界。作为一个母亲,想永远把孩子揽在自己的羽翼下是不可能的,这也不是真正的母爱,那种母鸡爱小鸡的爱是我所鄙视的。我觉得有些名义上的“母爱”行为,实际上是一种“自爱”行为,是当妈妈的爱自己的“正确”,爱自己的理想和愿望,爱自己能够长久指挥和控制自己孩子的能力。在我的眼里,这是变了味的“母爱”,这样的“母爱”只能成为孩子的精神累赘。我不能让述在作人生重大选择时有这些顾虑,我得支持她,哪怕是有限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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