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9)

第二个人是一个士兵,他于1802年在约翰·欧格罗兹的一个洞穴中看到了一些什么,被吓得发了疯,逃回了父母家中。他被带回了奇魁的据点,后来被活埋在乡下的墓地里。

第三个人是一个女人,她的背部能够长出触须,指尖可以分泌毒液。1875年,她逃到了布宜诺斯艾利斯,在那里生活了三个多月,最后还是没有逃过奇魁的追捕。她的尸体被制成了标本,现在就陈列在伦敦一个据点的壁炉上方。旁边的青铜标牌显示,她在被他们抓住之后又活了六个月。

明白奇魁组织是怎么对待试图离开的人了吗?他们喜欢把他们塑造成典型,而且在处理这方面的成员的时候非常有创意。我是不是没有说那些试图逃离的人都不是议会的成员?那你能想象如果你逃跑了却又被抓住后,他们会用多么有创意的方式来对待你吗?别担心,你会安全逃离的。当我接受了会在我身上发生的事情后,我便开始调动我所有的资源和知识,策划一个能够保护你的方案。

你不需要了解所有的细节,但是我很有把握地告诉你,我制造了一系列的意外事件,如果成功,这些事情可以令奇魁丧失追捕你的能力,清洗掉议会的几个关键成员,从而令其内部混乱,无法维持正常的运作,以致他们没有足够的人力和资源来追捕米梵妮·汤玛斯,特别是一个整过容的、已经抹去了和过去的生活关联的所有痕迹的米梵妮·汤玛斯。

“这是怎么回事?”我几乎都听到你问这个问题了。其实,这牵涉到几件事情。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