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人,写坏的小说(2)

做个好人的第二要求是,你不明白如何做一个好公民,但要努力做一个对社会、对他人、对那些你不认识的人,无论是谁,无论在什么地方、在什么环境中,都无损于人、无害于人的人;如同一个人没有能力让路边的野草开花,但绝不应该经过那株野草时,再踏上一脚,把那株小草踩倒或踩死。一句话:不能利人,绝不害人!

在我的国度,我没有办法也没有能力像比昂松那样以热烈、赤诚、勇敢的方式表达我对我的祖国的热爱,做个伟大的好人,但我作为一个作家,应该也必须做到如下一点:那就是作为作家的这个好人,我决不去写堕落腐败的作品,为腐败和堕落而歌唱。在中国,官员腐败之多之严重,我不知道该如何去说去形容,而随着这种腐败所衍生铺开的是教育中的学术腐败,科研中的技术腐败,知识分子中的人格堕落和腐败,工薪阶层对社会不抱希望、对产品不负责任的伪劣腐败。即便是农民种地、牧民放牧,也要在农产品中大量使用对人体有害的催化剂,如大家听说过的毒奶粉和苏丹红等——如此说来,腐败如巨大无比的蝗虫天灾,当蝗虫飞来,世界上的百草千花,都不得不枯萎凋谢。如此,在文坛,在作家的写作中,有没有腐败写作呢?有,当然有!还相当普遍。普遍得如春来花开,秋来落叶。它们主要表现为:

一、为权力和权贵的阿谀式写作。

二、为了金钱而欺骗读者的瞒骗式写作。

三、为名利借用媒体的恶炒、爆炒式写作。

四、不求艺术探索和个性的那种彼此雷同的模仿式写作。

五、以得奖为目的的迎合奖项标准和贿赂评委的堕落式写作……

凡此种种,都是写作之腐败。一个作家要做个好人,也必须起码要戒除以上写作中的堕落与腐败。

在做一个好人的基础上,要写出“坏”的或“最坏”的小说,这是一个更高、更难以做到达到的真正作家的标准。我对“坏”的小说有如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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