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
今晚又有时间写点了。记得就在那个时候,我开始有迫切地要回到组织的欲望了。在丁辉身边待得越久,我怕我会越陷得深。这个时候的丁辉,对我和郭军还有几个一开始的兄弟不是一般的信任和友好。那些后来归顺的堂主只是有点钱花而已,“蛟龙帮”的核心已经没有他们的份了,而且丁辉已经在谋划改掉“蛟龙帮”这个名字,他想直接过渡到公司化,也就是他说的港岛那种黑社会社团化的模式。但是考虑到在北滨这里,很难让人接受,而且破而后立的“蛟龙帮”还不够强大。
丁辉对我的信任主要体现在钱上,主要的现金都要从我这里走。在我这里,将丁辉弄来的来历不明的钱慢慢洗白,再流通到辉煌集团里,成为辉煌集团的资金,再投资于正常的领域。丁辉对我十分信任,所有的现金只要我经手,到月报个账就可以了。他似乎忙着辉煌集团的事情,但是我知道,他在分割我和其他人之间的业务,彼此跨界。因此,我不得不佩服他的头脑好使,对我来说,我并不掌握其他人那里的业务。比如郭军,他从来不谈他的事情,但是有麻烦事,我向丁辉说了,一般都是郭军去处理。比如一笔高利贷没要回来之类的事情,而这之间,也是一种委托关系,郭军的旗下有两家讨债公司,都是马仔,也就是说,真的逼债出了什么事情,与辉煌集团并无直接的关系。
我处在一种两相矛盾的境地,既想深入进去,掌握丁辉真实的底牌,比如他的枪,比如郭军手下到底现在有多少实力,比如丁辉洗钱公司带来的高额利润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如果掌握了这些,我就可以向组织提供证据,一下端掉这个“蛟龙帮”。但我始终在犹豫,丁辉待我不薄,再说,据我所知,丁辉并没有什么让我掌握的伤天害理的罪行,甚至可以说,他现在领导的“蛟龙帮”似乎是北滨黑道大大小小的帮派里最“温文尔雅”的一个。地盘里的保护费都是象征性地收一点,夜总会也从不逼良为娼,做小姐都是自愿,靠的是人气赚钱,虽说也会偶尔斗殴打伤人,或者是逼债逼得让人跑路什么的,场子里有人卖粉,卖摇头丸,但与别的帮派相比,似乎是小巫见大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