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小屋从不冷清,常有人不约而至,深夜十二点也有人来敲门。来得最多的是鄂复明,家里的力气活儿、技术活儿全由他一个人包了。最方便的是不用请,只要等着,不出三天他准会来。史铁生也是那时候的常客。房子小,没有沙发也没有扶手椅,专门为他准备了一张折叠椅,铁生摇着车到门口一喊,他就跑出去背他进来。一个体重不足一百一十斤的人背一个体重近一百五十斤重的人,况且他放疗烧伤后没有腰肌和腹肌,背起来一定非常吃力,但每次他都坚持亲自背才放心。后来他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为让他能休息好,铁生写了一张条贴在我家的柜子上:因主人身体不好需要休息,来访不得超过十五分钟!客人看着表,坐到十五分钟便开始不安,但只要他能坚持,总是说:“那张条不是为你写的,踏实坐着。”于是客人便心安理得地待下去。
本来我是个反对喝酒的人。父亲在世时常喝酒,从我懂事起就听母亲叨唠和抱怨,所以我对喝酒的人抱有很深的成见。我曾经暗想,将来绝不找一个会喝酒的男人当丈夫。他进入我们的家庭时,父亲已经病重,他多次为没有陪老人喝过酒而遗憾。他对我说:“不会喝酒的人无法体会‘酒逢知己千杯少’的境界。不管什么事,只要是能使人向善而不是使人变恶,就没有理由反对。”我差不多被他说服了,再也不一味地讨厌喝酒。
有一段时间,他每天下班到东四八条口的小酒馆去喝啤酒,问他为什么,他说为一个老头儿。那个老头儿看起来没文化,但气质特别让人喜欢,“我们每天总是前后脚到,我要一升啤酒不要菜,他要二两白酒,一盘花生米。我们谁都知道对方注意自己,可谁都没打招呼,如果我们认识准能成为忘年交。”我问他为什么不主动点儿,他说:“这你就不懂了,对我来说,猜想着、琢磨着是一种享受,我相信对他来说也一样。”这不是为了搜集素材,他和很多写诗的写小说的来往,自己却从不搞创作,尽管所有了解他的人都认为凭他的文笔和阅历,他是可以写点儿什么的。他与那些爱扎堆闲聊神侃的人也毫无共同之处,他和那种“话不投机半句多”的人从不一起喝酒。谈资和谈话的对象一样,是他最好的下酒菜,只要对胃口就行。所以与其说他是喜欢喝酒,不如说他是喜欢以酒会友;与其说他是在品酒,不如说他是在品人、品生活。他的确是一个精于品味的人,是能把没滋味品出滋味、把苦涩味品出甜滋味的人。他能准确地尝出这道菜没放葱、另一道菜的黄酒又放得太多。对别人来说某个汤放不放胡椒粉或香菜的区别是好吃不好吃的问题,对他来说就变成了能吃不能吃的问题。吃鸡只吃头和爪子,当然他也知道翅膀是好东西,但因为有太多的人喜欢,他总是割爱。白菜馅的饺子醋里一定要加蒜,韭菜馅的则一定要有芥末。如果用油炒而不是用盐和花椒煮,虾则不再是虾,花生米则不再是花生米。讲究的不是吃什么,而是怎么吃,和谁一块儿吃。
他喜欢吃香椿,史铁生也喜欢吃香椿。每年香椿发芽的时候,他都要从自家的香椿树上摘了最嫩的送给铁生,后来香椿好买了还是这样。对于他来说那成了一种仪式。躺在病床上,每年到了这个季节,他都为不能再和铁生一块儿吃香椿面而遗憾得大发感慨。最后一年,他母亲为他做了一瓶煮花生米拌香椿,他省下一半让我带给铁生。他当然知道如今香椿已是满街满巷都有的卖,制作“专利”他也早已在朋友中广而告之,而我当时又忙得不可开交,可他仍然催着我去送,还一再叮嘱,当天送不了一定别忘了放在冰箱里。香椿在他的思维里不再是香椿,已被演化成一种象征—友爱;吃在他的思维里不再是吃,已被抽象成了一个概念—与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共享所爱。他自己之所以爱吃香椿也出于同一个逻辑。本来他是不吃香椿的,当年还没和姐姐结婚的姐夫到家里做客,他爱姐姐也喜欢姐夫,硬着头皮吃姐夫满腔热情推荐给他的拌香椿,由喜欢变为酷爱,直至一发不可收拾。对苦瓜的偏爱也如出一辙。有趣的是,他只能接受最初接受的那一种形式,香椿只能拌着吃,如果跟鸡蛋一起炒他绝对不碰;苦瓜就用小干鱼炒,和肉炒就坚决反对。他追求情调和趣味到了教条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