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五年,他的高中同学在内蒙为知青打抱不平,涉嫌一件命案,再加上一些反林彪、“四人帮”的言论,好几个人身陷囹圄。他积极参与了此案的上访。一个当年参与此事的同学回忆说,所有的上访材料一经他的手修改,马上变得条理清楚,而且分量加重。上访很快有了结果,北京军区马上派专人调查,案情有了重大转折,一些同学很快被释放,另一些得到了从轻处理。虽然他身处北京,但他四处奔走出谋策划,对案件的解决起了重要的作用。经常听他讲一些离奇的事情,三角恋爱、情杀、起诉、私了、公了,似乎有一个场,有一个无形的道德法庭,他是法官,无偿地、没完没了地解决一桩桩公案。他不顾风险地帮朋友躲避过追查,不堪其苦地为朋友打过官司,不厌其烦地给朋友调解过恋爱、婚姻中的矛盾和纠纷,不无同情地听朋友诉衷肠倒苦水,同时,也不止一次地受到牵连,不公平地被误解、遭抱怨。现在的人对此可能不理解,不以为然,可是当年我们这些人就是这样相处的。只要是朋友,你的事就是我的事,生死相交患难与共的友谊也是这样建立起来的。不知是我们老了还是社会变了,我常怀疑以后是否还存在当年那样的人际关系。大家说他是个好人,他为自己创造了—或者说大家共同为他创造了这样一个人所共知的形象:在你遇到麻烦时,你第一个想到他。他有一种聚精会神地把注意力放在对方身上的习惯,他顺着你的思路听你把话说完,但并不急于下结论,也不总说你爱听的。他总是试图引导你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换一个角度重新把事情审度一遍。即使是你错了,他也绝不会让你感到孤立无援;在你需要帮助时,他会把同情、理解、时间、金钱给予你,让你没有拒绝的余地;在你一帆风顺的时候,他绝不再锦上添花。许多出国的朋友每年都寄来贺卡,让人带来礼物,但他从不回复,一次也不,固执得令人不可思议。
不了解他的人可能认为他是个爱管闲事的“无事忙”,在对他了解不深的人看来,他不过是个热心的老好人,知道他所参与的活动的人会以为他很洒脱,只有熟知他的人才知道,理想与现实的矛盾始终困扰着他,使他实际上很沉重,很孤独,很多时候他都感到力不从心,疲惫不堪。他曾经给我讲过这样一件事:他们厂里的一个工人,有三个孩子,夫妇两人每月只挣五十多块钱,冬天一家人吃白菜和咸菜,夏天买撮堆儿的黄瓜,他平时经常接济他们。一次过年,他给了那个人二十块钱,过年之后,他看到那个工人穿了一件新衣服,心里很不是滋味,忍不住对他说:“钱是给孩子改善生活的,如果你买二十块钱肉,一顿都吃了我也没意见,需要我还可以想办法,可不是给你买衣服的。”没过几天,那人死活把钱还给了他。他告诉我时,这件事已过了很多年,但他的情绪仍然非常激动。他说:“你不知道当时我多恨自己,我恨不得打自己几个耳光。他也是个人,别人能穿新衣服为什么他就不能?就因为他穷;他也是个男人,是三个孩子的父亲,他为什么没权利决定自己能不能穿一件新衣服?就因为钱是别人的,钱是我的;就因为我还拿得出二十块钱,我就有资格教训他,伤他的自尊,我成了什么人了!可你不知道他的三个孩子多惨……”他讲这一切时丝毫没有一点儿委屈,一点儿抱怨。不知为什么我当时觉得这有点儿像蒙太尼里似的忏悔。
我流泪了。我为他难过,但我无话可说。他确实错了,我找不出安慰他的理由。我懂得他看到孩子时的感受,但我仍然无法为他辩护。这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好心办坏事或好心没好报,他陷入了一种善良与另一种善良不能兼顾的悖论之中,为此我更加为他难过。我相信,如果他有很多钱,不,不用很多,只要他还能拿得出,就不会犯这样的错误。但是他不能,他真的不能。一九七九年,他为自己的亲弟弟办理回京的手续,对方一再索要好处,最后一次,他去车站为其送行,对方又提出要求,大有满足不了就会前功尽弃的架势。他从手腕上摘下手表递上去,为自己拿得出一件还算值钱的东西而庆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