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在治国方面给人的感觉一直是十分强势的,政治制度也存在一定的德意志特色,然而随着历史的发展和演变,这个古老的德意志民族在政治上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随着其政治体制逐渐演变为资本主义的议会共和制度,德意志民族的法制特色逐渐与其结合形成了现代德国的政治体制。
德意志的政治发展是欧洲资本主义世界乃至整个西方资本主义政治发展史上一个最著名的发展时期,其政治体制是资本主义政治体制的一个代表。从历史上的德意志到现在,德国经历了一个十分复杂和混乱的变化时期,分裂和战争也一直贯穿其中,最终德国找到了这种议会共和制作为自己国家的政治体制模式。
德国政治体制发展的第一个阶段是德意志帝国时期议会到法兰克福国民议会时期。处于封建社会的德意志帝国一直是一个比较传统的王朝,1495年,德国议会正式更名为“德意志帝国议会”。这个帝国议会的成员都是一些皇帝的推崇者,并且分为三个等级:选帝侯集团、帝国诸侯以及城市集团。这个议会的主要任务是在战争方面作出一些更好的决策和方针。当时的议会只是国王的一个附属机构,国家政事也是国王一人说了算。直到17世纪中后期,属于第三等级的人获得了选举权,议会才真正地实现了行使国家权力以及监督国家机构的权力。在18世纪,随着法国大革命的爆发,德意志的封建制度也受到了影响,人们开始思考以一种新的政治体制取代封建政权。当时在德意志的许多邦国,资本主义的政治制度已经取代了封建的农奴制度,资产阶级逐渐地登上了政治舞台。在拿破仑带来的一系列战争中,神圣罗马帝国开始瓦解,后来法国的二月革命又波及了德意志,人们开始希望德意志能够实现统一。
德国政治体制发展历史的第二个阶段是普鲁士邦代议制度的产生时期。19世纪中期德意志的工业革命已经开始了,当时德意志最强大的邦国就是普鲁士邦,其手工业逐渐被机器生产代替,这给普鲁士邦带来了很大的变化。另一方面受到法国革命的影响,普鲁士邦的资产阶级逐渐壮大,广大民众与君主专制的矛盾日益突出。在这种情况下,普鲁士邦选出了400名资产阶级性质的议会代表参加法兰克福国民议会。从历史的发展进程来看,这些议员参加这次的制宪会议是德意志历史上第一个真正由民主选举产生的议会机构,尽管如此,这次议会仍然受到了国王的阻碍,最终还是失败了。但是由于当时资本主义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普鲁士邦的强大,资产阶级的力量越来越强大,最终普鲁士君主作出妥协。在1850年,政府颁布了新的宪法,宪法规定普鲁士成立一个两院议会,分别是上院和下院。上院是贵族代表,主要是世袭的贵族和以国王为代表的群体;下院是代表院,由选举产生,是从三级选举制度中产生的,等级的划分以纳税多少为依据。这样,资产阶级在下院的地位和影响就变得重要起来,而下院的主要责任是参与国家的财政经济生活,而且起到监督的作用。另外,下院还有特殊的职能所在——宪法规定,财政法案必须首先在下院中提出才能够实施。而国家政府不是由议会产生,也不需要对议会负责,只对国王负责即可。
德国政治历史发展的第三个阶段是俾斯麦掌权时期。德国的历史其实并不复杂,但是德国政治体制的演变确实相当复杂。1866年普鲁士在普奥战争中获胜,这场战争胜利之后,德意志邦共同缔造了一个联邦条约,邦建立了一个联邦制的国家,并且通过选举产生了议会,制定了联邦宪法,联邦宪法在1867年由普选产生的议会一致通过。宪法规定,联邦内部的邦国在形式上是独立的,但是行政权却由联邦主席团掌握着,然而联邦主席团又由普鲁士国王掌控着。宪法规定,上院和下院共同拥有立法权,上院是帝国议会,由选举产生;下院由联邦参议员组成,也是真正掌控政权的机构。当时参议院实际上处于普鲁士首相俾斯麦的掌控下,普鲁士在联邦国中占有霸主地位,而俾斯麦真正的目的就是统一德意志。当时,这种制度纯粹是建立在普鲁士君主专制基础上的,也代表了俾斯麦的个人野心。
现今的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不仅实行三权分立的议会制度,而且是一个由议会内阁组成的政权,实行的是多党制度。德国设立了联邦议会、联邦政府以及联邦司法机关,这3个机构实行的分别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者之间相互制衡。
当然,任何一个制度都不会是完美的,德国的这种政治制度也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德国的统一以及后来的二战都足以说明这样的一个政权是不可能长久稳定的,资产阶级政权永远充满着金钱和权力的争夺。这种议会制度的缺点还包括在紧急混乱的情况下政权很容易全部落入总统手中,为一些充满政治野心的人提供了条件。还另外,这种制度缺乏健全严格的程序,因此很容易造成全民使用特权的混乱局面,甚至会制约民主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