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尊重且理解:非虐待行为关系(1)

爱是给孩子一个自由的空间,而不是控制孩子的行为。

——埃里克·弗罗姆

状态Ⅰ中施虐者对伴侣有着强烈的控制欲,并由此导致夫妻关系恶化,矛盾丛生,但这是我们下一章的分析内容,在这一章里我们主要探讨状态Ⅱ,了解与分析在状态Ⅱ下的人们用何种观点看待生活及身边的爱人。

个人权力的核心是平等,体现的是人与人之间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关系,来自于每个人对自我清醒的认知。他们了解自己真实的能力,知道自己确切的愿望,自信且积极地参与社会生活,平等地与爱人共处。这样形成的夫妻关系是轻松自由的,在这里,没有谁要求控制谁,更没有谁渴望被另一个人控制,他们对待生活主动、从容,对待别人理解、包容,其人际关系模式是相同的。

状态Ⅱ是一种理想的关系模式,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和谐。也许与伴侣充满矛盾的你常常问自己:“为什么我们就是要吵,吵,吵?我到底要怎样他才能理解我、支持我?”你的自问是徒劳的,因为状态Ⅱ之下的伴侣关系是分享型的,形成这种关系需要两个人一起努力,任何一方只凭一己之力是无法实现的,只有两个人具有相同的意愿,才能达到家庭和谐。同理,也正因为它是一种分享型的关系,只要一方持不合作态度就会阻碍这种关系的产生,并恶化成一方控制另一方的关系模式。

在人际交往中,平等的合作主要表现为充分展现你的活力及自由运用你的权利。它并非是要你失去自我,相反,你的个性与志趣将在这种宽松的环境中得到充分的释放与自由的发展。在这样的人际关系中,我们保持着自己宝贵的创造力,体验着个体的力量,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只要不干涉别人的权利,就可以保留自己的个性。但如果我们不注重内心的感受,就无法理解并运用个人权力。

个人权力包括知情、选择和创造的能力,拥有它们我们才清楚自己到底想要什么,不想要什么,什么东西才是我们最需要的。当个性在宽松的环境中张扬,创造力和个人权力就会轻松地实现,呈现在我们眼中的就会是一个彼此支持、相互依赖、创意与灵感不断涌现的五彩缤纷的世界。这与那种支配权力的人际关系模式下形成的单一的等级社会结构大相径庭,要有趣与精彩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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