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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冰最厌倦夏季,他是正月里生的人,抗寒怯热,但不是胖子,身材细得像竹竿,戴一副黑圆框眼镜儿,头发梳成时髦的中分,一派文弱书生的气势,讲自己是警察都无人肯信,所以从小就被人取笑说和杜春晓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一语成真,只要杜晓春不嫁,夏冰便至今也没有娶妻,爹娘跟他吵过不知多少回。有一回去相亲,他当面便回绝了人家,夏母为此绝食了整三日,事后他也没有怎样,依旧每天乐呵呵地去保警队报到。
被叫去天韵绸庄办案那天,正落雷阵雨,夏冰两只脚都被水捂着,走起来扑哧作响。赶到绸庄的时候,脸上糊满雨珠,已睁不开眼。只依稀听得队长李常登的大嗓门儿叫得震天响,竟盖过那巨大的雨声去了。
“小夏,赶紧过来,把死人抬里边去!”
李队长指的死人,正挨着天韵绸庄后庭院里的井沿上坐着,因全身被粗井绳拴绑,副队长与两名警察已在那里费力解了半日。夏冰前脚刚踏进案发现场,他们后脚便要抬尸。
“看着点儿鞋!”副队长身上的雨衣早已不顶用,眯着眼冲夏冰大吼。
夏冰急忙撸一把打在眼睛上的水,再看看脚底,发现自己竟站在一汪血红里。那血分明是从尸首的腰腹部流出来的,分不清性别的死人中间被挖开了一个洞,大概肠子都被雨冲出来了,流得满地都是。他不由退后了一步,看到一位穿着考究的中年男子执着把油纸伞站在不远处看着,面部僵硬,像是灵魂早已出窍。李队长此时又催促起来,夏冰只得咬牙切齿地跑到井边,帮副队长乔越龙抬起那死人,那血洞因受外力拉扯,变得愈发地大,几块大小不一的碎肉落到地上,又与雨水汇成血流,在众人脚边蔓延。
尸首被抬进庭院旁边的一间柴房,平放在木床板上之后,夏冰方看清死者是个女人。稀湿的头发胡乱散在脑后,一张素白面孔上,那对大如深渊的眼睛还是半睁着的,似乎恨不能爬起来与保警队一道去寻找真凶。
夏冰拼命忍着吐,看李队长在那里翻查尸首。小镇上案子少,队里自然也没几个人,所以李队长还要兼任仵作。那执油纸伞的中年男人不知何时,也已站在柴房内,冷眼旁观他们的举动。
“虽然肚子上被挖了洞,可死因却是勒毙啊。”李队长解开死者的衣领扣子,脖颈处果真有一圈乌青血痕,“可认得她是谁?”
中年男子知李队长是在问他,便语气平板地答道:“好像是大小姐房里的丫头,叫雪儿,前年刚送进来的。”
“您又是哪位?”乔副队长脾气有些火爆,与李队长稳重内敛的做派对比鲜明,因此两人出来办案审犯人,都是前者唱红脸,后者唱白脸,双剑合璧,天下无敌。
“杜亮,这儿的管家。”
这名字一下勾起夏冰的回忆,早前听杜春晓讲过自己有个叔叔在有钱人家当大总管,威风得不得了,具体那“有钱人家”姓甚名谁,她却含含糊糊不讲出来。算来算去,青云镇也只有经营绸缎生意的黄家算得上不折不扣地金玉满堂。青云镇原本是个民风懒散的荒镇,谁知竟出了黄天鸣这么号人物,头脑聪明,精于算计,眼光与胆识亦较常人要卓越许多,一下便看中小镇边郊那几百亩桑树田,种桑必定养蚕,养蚕便可织绸。他不像那些鼠目寸光的养蚕户,把茧子低价卖给外省来的纺织厂,而是和外省人公然叫板,开出双倍价格抢回蚕茧,并招了一批镇上的闲散人来做工,因此那年春茧上市之后,很快便发了笔横财。
黄家大宅院与天韵绸庄连在一道,建于镇东最繁华的鱼塘街。虽是车水马龙、热闹非凡的地界,黄家人除了必要的应酬外,却鲜少出门。从老爷到下人,行事都低调得很,与他们在青云镇的显赫地位极不相称。乔副队长的老婆是按摩师傅,因被请去给黄家大太太松过几次筋骨,所以多少还有些了解里头的情况,乔副队长用四字形容过黄家的人:高贵冷血。夏冰至今不明白“高贵”与“冷血”两个词如何能拼凑到一起,根本是完全不搭调的嘛!所幸这回借处理命案的时机,总算可以堂堂正正进这大户人家“参观”,可惜出来接待的竟只有一个大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