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披露,1995年2月10日,提姆西·麦克威吉在一封信中写道:“在100%得益的情况下,我也可以做做好事。”
麦克威吉是俄克拉荷马大爆炸制造者,那是一场震惊世界的事件。大爆炸发生在1995年4月19日,距离他写这封信之后仅两个多月。
这次大爆炸曾被称为发生在美国本土最血腥的恐怖袭击,168人身亡,500多人受伤。这难道是做好事?
2001年9月11日,美国遭到了更为致命的恐怖袭击,世界贸易中心和五角大楼的撞机事件震惊了全世界,爆炸夺去了6000多人的生命。学者们告诉我们,恐怖分子是宗教极端主义者,他们相信那些夺去无辜者生命的恐怖行动,来自于神的旨意。
这些恐怖主义的无意识行为已经是罪恶了。
然而,在日常行为中,明显存在着相似的无意识举动,比如为了“让孩子止住哭声”而动手打他。
这样对待孩子,会破坏他们控制情绪的能力,使他们迷惑,让他们不知所措。我不断听到打孩子的事情,即使是6个月大的孩子,也可能挨打。
我绝不是把打孩子等同于恐怖主义,但是我要指出,这两种行为都来自于实施者那令人恐惧的无知。并且在大多数情况下,当人们反对别人的时候,他们都觉得自己很有道理,觉得自己很理智。
如果攻击者认为,反对他人的行为是正当的,那么所有的错误都会被他们推到受害者的身上。
人际关系紧张的人,结果与初衷总是背道而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