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丁,我们可以回家了!(1)

太阳照常升起,我们继续去行乞。

依旧没肉吃,就着窝窝头,对着饭店的肉香咽口水,但天气开始热了,生活没那么难过,我们没再去金碧广场,那帮小混混我们惹不起,只是没想到,我们还会再见。

那天,我去买窝窝头,回来时,就看到宫薄被推倒在地上,墨镜已经被踩碎,那个小痞子蹲下来,一手捏着他的下巴,两指在眼睛处比划,他的同伴在一旁吹着口哨嘻笑成一团。

我看得呲牙欲裂,脑中全是那晚,他一脚一脚踢在宫薄的腰侧,那满背发紫的淤血,最后是宫薄一个人躺在天桥下,不醒人事。手上的窝窝头滚了一地,我冲了过去,随手抓着什么,“混蛋”,话音一落,手中的东西已重重朝他头上砸下去,狠狠的,用尽所有力气砸下去。

他刚回头,头就撞过来,“啊”一声惨叫,捂着头部,倒在地上,四周的吵闹停止了,那几个混混呆在原地,慌乱中,我拿的是话筒,那种很古老很重的话筒,上面有血迹,还在滴血。

小痞子在地上翻滚了几下,呻吟着站了起来,他捂着额头,血顺着指间的缝隙流了下来,他皱着眉,表情很痛苦,恶狠狠地看我,全是赤裸的凶光,都说受伤的野兽最凶狠,我握紧话筒,同样恶狠狠地瞪他,谁也不可以再伤害宫薄。

他一步一步向我走来,血还在流,我有些晕,但戒备着不敢动,全身的力量都集中话筒上,他走到我面前,猛地放开捂着额角的伤,一个一毛硬币大小的血洞,沽沽的流,顺着眼角,脸颊染脏了半张脸,很鲜红的颜色,我都可以闻到血独有的腥味。

恐怖的让人不寒而栗,他却抽动嘴角笑了,很扭曲,歪着头看我:“真狠!”

我没说话,或者我吓傻了,不知道要说什么,他笑得更变态,我真不明白,他为什么要笑,有什么好笑,接下来,他变得更奇怪,声音突然变得和气而轻柔起来,像问吃饭了没有那样:“你叫什么名字?”

我瞪大眼睛,不明所以,他又笑,带着惯有的痞气:“不是吧,小乞妹妹,爷流了这么多血,怎么都得明白是谁做的?”

“谢欢喜!”终于说出话来,我才发觉嗓子干得厉害。

“谢欢喜?”他重复了一遍,“不错,好名字,你和后面的小洋鬼子都不错,都很对爷的口味,特别是你刚才的小眼神,真美——”

他踉跄了一下,骂了句“操”,又捂住那血洞:“不行了,爷得先回去包扎下,回见呀!”

我紧握在手中的话筒一下掉在地上,软倒在地上,大口大口喘气,真古怪,他竟然没还手,真是个疯子,宫薄捡起话筒,说这帮人又要来抢钱,他不让,就打起来,我点头,嘱咐道:“以后他要再来,把钱给他。”

“为什么?”

“什么也比不上你重要。”

他抿嘴笑了,蹲下来,对我说:“欢喜,你刚才真勇敢!”

出乎意料的是,这些人竟然没再骚扰我。我们再见到那个混蛋,他头发剃得光光的,露出发亮的脑壳,指着额角的伤疤哇哇大叫:“破相了!破相了!”

确实是蛮大的伤疤,显眼的粉红色,像条扭曲丑陋的毛毛虫爬在额头上,我看了一眼,有些后怕,这人不是什么善茬,他要趁机勒索,怎么办。

我吓得不敢动,跪着不理他。他无聊地蹲在一旁,拿着拐杖把碗敲得叮当乱响,别说路人会过来,恐怕都避之不及呢,我怒了,抢回碗,抓住他的拐杖,狠狠地瞪向他,他没还手,眯着眼睛笑了起来:“对,就是这样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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