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叛徒果然跟我一起上学。
我坐在最后一排,身边的位置从来都是空的,一方面没人跟我坐,另一个,家长也不愿让自家的小孩跟我坐一起,谁愿意跟一个小神棍坐一块。
不过现在我身边的位置也有人了,第一次体验到有同桌的感觉,竟然挺好的。我打消了画三八线的念头,也给他空荡荡的桌子摆了几本书。
来到学校,他端端正正坐着,小小的背挺直直的,绿眼睛盯着黑板,三年级的课程,他却听说得津津有味,也不知道听懂没有。
哼,小拖油瓶!
不过老师同学似乎很喜欢她,老师不时往平时的禁区投了几个慈母般的迷人微笑,上课的同学也不时转头偷偷看他,黑眼睛亮晶晶,写满了企图。下了课,都想冲过来,不过看我在身边,似乎有些迟疑。
就这样观望了好几天,迟钝的小拖油瓶终于有点反应,冲他们露了个浅浅的笑,很浅,但足以让他们打破害怕,蜂拥过来,七嘴八舌问个不停。领头的就是那个率众孤立我的班长——霸王一枝花王小花。
王小花眨巴着眼睛,坐在他面前,很友好的样子。
“你叫什么名字,你的眼睛为什么是绿色?”
“你会魔法吗?”
“我叫王小花,跟我们去玩吧。”
……
鸡丁没回答,他看看我,又看看他们,绿眼睛有渴望又有担心。
哼,一群傻X,这世界哪有魔法,骗你们的!还有,他就是个小拖油瓶,我插着口袋,走出教室,懒得管理,其实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他的出现已经让整个小学都轰动了,大家都怎么说的,301班来了个混血王子,眼睛是绿色的,皮肤白得跟雪似的,可帅了。提起他,桃花乱飞,小鹿乱撞,一口一句“王子样,宫薄桑”之类的,甚至好事者还编了个“被巫婆拘禁的混血王子”。
我……就是那个巫婆!
凭什么呀,他只要往那一坐,什么都没做,就能得到所有的好感,而我呢,无论做什么,都是不怀好意,都在做法,都是“谢欢喜那个坏小孩”“听说她没有爸爸”“又打架了,别跟她玩,我妈说,她是巫婆的女儿”。
倚在学校围墙的一角,抬眼看到都是枯木,上面发了些嫩绿的小芽,快要春天了,可还是很冷。衣襟一抽一抽,小拖油瓶正拉我的衣角,我甩开他的手,恶狠狠道。
“干什么,跟他们玩去吧!”
他的手再伸过来,我再甩,他就是不放,扁扁嘴,绿眼睛眨巴眨巴,似乎要哭,像一只被揪了小尾巴的猫猫。
“你要跟他们玩,就不要和我玩。”
宫薄眼睛亮了,更揪着不放,死命点点头。
“那拉钩?”
拉了钩,我才拉起他的手,也不想想,指甲还是我剪的。我们回去上课,王小花挡在我面前,她不看我,对着鸡丁笑得那仿佛是她亲弟弟,双手拿着一个甜甜圈“我听老师说,你叫宫薄,宫薄,我想和你交朋友?”
我也楞了,甩开他的手,侧身走过去,身后传来同学的惊叹声,宫薄看也不看王小花一眼,面无表情从她面前走过,追上来,拉住我的手。
王小花愤怒看了着我,我吹了个口哨,得意极了,拉着他,趾高气扬在教室走了一圈,宣布所有权。看到没,我的!
说真的,小孩子小气得很,得到什么宝贝,少不了要拿出来炫耀一下,让同伴们眼红一下,可是要想碰一下,谁也别想。破小孩不满地望着我,我毫不客气一一回瞪过去。这是我谢欢喜独一无二的混血王子,你们谁也别染指!
不过报应也来得快,上到第三节课,我一手支着下巴,一手拿着铅笔涂涂画画,有人举手站起来。
“老师,谢欢喜没在听课!”
又是王小花,得意望着我,上课正是我不喜欢的“女魔头”,她走过来,一看到我在做什么,脸色就变了,拿起那张纸,上面画着一只憨憨的小鸡,还有一碗饭。
“站起来,自己跟同学们说你画的是什么?”
我不情不愿站起来:“老师,我——”
“大声点!”
“从前有一只小鸡,后来,它变成一碗鸡丁!”
哄堂大笑,王小花笑得最大声,女魔头把纸揉成一团,扔在桌上,气极了:“出去!”
我耸拉着脑袋出去罚站,宫薄也跟在我后面,一起站到教室外面,不能说话,我瞪他,他没说话,小手伸过来,拉起我的手,抬起头,看着正发出绿芽的枝干。
手心湿湿的,阳光照在身上,暖暖的,开心或者不开心,有个人陪我也挺好的,我有点喜欢身边的这个小鬼,偏头,可以看到他的侧脸,圆润的弧线,弯弯的睫毛,泛着金色,他有这个世界上最好看的侧脸。
这个人,真的很像王子呢。
不调皮不爱玩,别人跟他说话,他不回答,但会露出一个浅浅的笑,眼睛看着你,明明是保持距离的礼貌,却让人觉得很舒服。身上要带着一块手帕,叠成漂亮的绢花,放在上衣口袋。走路永远是不快不缓,目视前方,背挺得很直,一步一步像量过。
用容华姐的话来说,这叫英式教育,带着贵族的韵味。那么不同,甚至过分聪明,我上的课他都懂,有交我开小差,被“女魔头”叫起来回答问题,正吱唔着,他偷偷在书本上写下答案。
我一脸震惊地看着他,他轻轻斜了我一眼,那藐视的小样,活脱脱一个小王子。原来,这才是真正的神童!不过小王子只跟我亲,他跟谁都不说话,只跟着我。有他陪着,上学好像也没那么讨厌,连朗朗的读书声都也顺耳了。
我带着他学校晃悠晃悠,看着他们羡慕嫉妒恨的眼神,穷开心。他们口中高不可攀的王子样,是我的小跟班,喜欢拉着我的衣角,不紧不慢跟着,偶尔我跑快了,会轻轻叫着,比蚊子还细。
“欢喜!”
我喜欢自己的名字从他水红色唇里吐出来,似乎连名字都变得高雅,我乐此不疲进行这小把戏,听着他一次又一次叫我名字。
“欢喜!欢喜!欢喜!”
那时,我最大的乐趣,就是偷偷欺负他,把宫薄弄得要哭又不敢哭,碧绿的眼睛水汽凝聚,像挂在绿叶上的露珠,晶亮剔透,实在美极了。而我看着他委屈的受气脸,露出贱兮兮的笑,人生真是好欢喜好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