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未来我们如何重振希望(8)

在所有发达国家中,美国的公司税率高居全球第二。由于近期其他国家进行了相关调整,美国成为发达国家中唯一对本土企业将海外所得回流国内时征收收入税的国家。在鼓励企业研发的税率优惠方面,美国的排名也已落到第七位。我们需要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在现有体系下,大企业并不会受到什么损害,它们只会把工厂建在海外,为当地创造良好的就业机会,将利润存放在海外市场。

在未来,我们需要改进税制,更加依赖个人收入税和消费税,例如商品增值税。这也将有助于促进美国出口,因为出口商品免除了在国内纳税的最后一步,从而提升其在海外市场的竞争力。

现如今,我认为民主党和共和党应该认清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降低税率并不意味着减少税收。根据辛普森–鲍勒斯委员会的提议,可以通过取消或缩小部分税收减免范围,从而扩大税基。两党应携手合作,对企业税法进行修正。不要忘了,尽管美国的税率是35%,但我们所征收的税额只占企业收入的23%,由于一系列税收减免政策,一些大企业的税收负担只占其收入的不足20%。既然我们的收入税税率拥有竞争力,那还有什么必要调整呢?这是由于税收的减免优惠分配不均。享受税收减免优惠的企业通常不愿或者不能在美国创造出跟那些承担高税率负担的企业同样多的就业机会。

在撰写此书之时,我得知许多美国大企业都公布其员工总数,但这种统计却不区分国界。很显然,他们担心这会对企业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安德鲁·利维里斯在他的书中披露了陶氏化学公司的数据,虽然陶氏化学公司只有1/3的产品在国内销售,但却有40%的企业员工在美国工作。利维里斯为此感到自豪。搞清楚享有税收减免优惠的企业在美国所创造的就业岗位与其销售比重之间比率的排名,将会大有用处。然后,我们就可以实施一种企业税法改革方案,将更多的税收优惠给予在国内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的企业。

对于辛普森–鲍勒斯委员会的计划,有一点我并不赞同。我觉得我们需要保持在研发上的激励措施,并增大这方面投入。越来越多的企业希望将其研发机构设在厂房附近,这样有助于它们得到最快的回馈,并将有益的发现及时投入应用。所以我们鼓励在研发方面进行投入,其收益将高于投入。

5. 如果企业用从海外回流的资金投资创造新就业岗位的话,就对其利润回流实行免税。即使两党本着友好精神达成协议,企业税法改革的成效也需要一年多之后才能显现。与此同时,我觉得应该采用其他方法将众多美国企业的海外利润回流国内。为了达到这一目的,美国政府曾于2004年采取措施,提供了一个优惠期,允许企业以5.25%的税率将海外利润回流国内。这一措施被普遍认为是政府的一大败笔,因为这些回流资金没有一分钱投资在了创造新就业岗位上。这些钱大部分都被企业用来支付股东红利、回购股票、提升股价和增加高管收入。当年,回流资金最多的三大公司占全部回流资金的20%,而这三家公司非但没能在国内创造新就业岗位,反而还在国内削减了3 000个工作岗位。虽然政府收入一时大增,但财政部却蒙受了巨大的损失。据估计,财政部在随后10年间将损失800亿美元的收入,因为这些钱本可能以更高的税率慢慢回流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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