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捂着耳朵的手渐渐松开,怪草说的话确实不假,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那时怪草听我说完了之后,还笑着骂我是个自私的家伙。她说,如果是她的话,不会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特别是两情相悦的那种……要是真的想要在死之前,尝到爱情的滋味,她会找一个她喜欢而对方不喜欢她的人,她会死皮赖脸,猛起直追地追求他,做自己以前都不敢做的事情,等到她死了之后,他大概会为自己曾经拒绝了一个身患绝症的女孩而自责,这样,她就尝到了去爱的滋味;或者找一个喜欢她而她不喜欢的人,答应他的追求,享受他送来的鲜花与巧克力,做一个像全智贤那样的野蛮女友,死之前像女王那样活着,这样,就尝到了被爱的味道。
那么,乐遥是……
我看着怪草,她好似知道我心中的疑惑,轻轻地说:“嗡嗡……乐遥叫过我去看他的比赛,但是,我不能去。”
“嗡”的一声,耳朵里有短暂的鸣响,不过很快又恢复了,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想的,不顾怪草的挣扎与反对,使出了惊人的蛮力,一路小跑地拉着怪草朝着篮球场跑去。去的路上,遇到三三两两沮丧着脸往回走的男生,我不怕生,拽着怪草随便拦住一个人就问:“比赛结束了吗?”
被拦住去路的人愣了一下,说:“哦,还没呢!不过,快了吧!”
“好,谢谢啦!”我带着身后的怪草拔腿就跑,不想再错过最后的时间。
那个被我拦住的家伙,竟然还我们身后好心提醒道:“美女,不用去啦!没什么好看的!反正,我们学校是输定了……”
听了这句话之后,我以为怪草会强烈要求让我放她回去,没想到她竟然跨大了脚步,素来自称是短跑皇后的我,都觉得这家伙快要超过我了,那么,看谁跑得更快,我拿出了自己的实力,和怪草一前一后相差不过半秒,到达了人声鼎沸的篮球场。
仗着娇小的身材优势,挤进了人群里,我首先看到了比分牌,37比29,不知道校队那群白痴怎么打的,距离比赛结束只剩十分钟不到的时间,似乎正如那些人所说的,输赢已是毫无悬念。可是,即便是这样,在其他人唏嘘我们校队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大喊:“加油!一中一中,一马当先,勇往直前,所向披靡!”
即兴想到的口号,没料到在对方拉拉队惊愕的目光下,竟然在我方的加油队伍中传开,越来越多的女生开始高喊我创立的口号。向来文气,连说话都以温柔天性主打的怪草,出乎意料的也跟着我喊起来。我看着她运动之后潮红的面颊,不由的一阵欣慰,为了不让她察觉我在偷看她,我扭头更加卖力地为赛场上的人加油,总不能失了主场的风范吧。
放眼看去,就算统一队服,在篮球队里依然身高与相貌双双拔尖的乐遥是很多女生为之尖叫的对象,他的举手投足,干净利索,凑到队友身边耳语几句之后,迅速又回到防守的位置。传球的队员还算精明,明白了他的意思,带球直往对方的防线冲过去。
但对方也不是吃素的,立马加强了防线,前锋英勇地冲过来篮球。
乐遥锐利的双眼紧盯着队友手中的篮球,眼看对方前锋要冲上前拦下这致命一球了,队友情急之下,没有找到最好的投球距离与角度,就只见棕红色的球体划出了一条不规则的弧线,敌方队长一米八的身高跳起来正欲抢下篮板,谁知身下有一人影迅速晃过,在他走神的那一瞬,乐遥猛地一跳,把擦到篮框之后,高高弹起的篮球,轻轻地摁进了它原本该去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