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杨鹤主抚政策的失败(1)

当农民起义的火焰刚刚点燃的时候,明朝在陕西的地方官员,唯恐这把火烧到自己身上,耽心朝廷追查责任,会受到严厉制裁。同时又幻想来年夏收之后,为饥寒所迫的起义农民将会自动解散回乡。于是,他们采取鸵鸟政策,禁止各府县报告“变乱”的消息。崇祯初年任陕西巡抚的胡廷宴,每逢州县以“盗贼”事上报,就不问情由地把来人打一顿板子,说道:“此饥氓也,掠至明春后自定耳。”⑴然而,纸是包不住火的,农民起义的声势一天比一天高涨,地方官再也无法掩盖了,只好硬着头皮向朝廷报告。兵部奉旨查核时,地方官又互相推诿。陕西巡抚胡廷宴说是延绥巡抚岳和声管辖的边兵作乱,岳和声又说是陕西内地的饥民为“盗”。陕西巡按御史吴焕在疏中则各打五十大板,说:“盗发于白水之七月,则边贼少而土贼多。今年报盗皆骑锐,动至七八千人。则两抚之推诿隐讳,实酿之也。”⑵不久,岳和声病死,胡廷宴罢斥;改以刘广生巡抚陕西,张梦鲸巡抚延绥。这时陕北的农民起义已经初具规模了。

在如何处置业已揭竿而起的农民问题上,明朝廷和地方官员总的来说,都主张剿抚并用,但究竟以剿为主还是以抚为主,就常常出现意见分歧。崇祯二年二月,明陕西三边总督武之望病死,朱由检任命左副都御史杨鹤接替。杨鹤抵任以后,看到陕西各地的灾荒十分严重,无衣无食的饥民千百成群地加入到起义队伍中去,使他所部署的军事追剿收效甚微,官军疲于奔命,起义农民却有增无已。他感到光靠军事手段解决不了面对的社会问题。另一方面,崇祯二年底奉诏抽调大批精锐开赴京畿勤王,又使他深感兵力不足,穷于应付。在这种捉襟见肘的情况下,杨鹤提出了招抚为主、追剿为辅的方针。崇祯四年正月,他在疏中指出,“盗贼”之起,“总因饥荒之极,民不聊生。”采用剿的办法需要调集大军,“行粮犒赏,所费不赀”,结果仍然是“诛不胜诛”,“屡剿而屡不定”。采取招抚的办法要想真正取得效果,也必需由政府拨款帮助农民度过难关。他说:“盖解而散,散而复聚,犹弗散也。必实实赈济,使之糊口有资,而后谓之真解散。解散之后尚须安插,必实实给与牛种,使之归农复业,而后谓之真安插。如是则贼有生之乐,无死之心,自必帖然就抚。抚局既定,剿局亦终。臣所谓欲行剿抚之实著,必有剿抚之实费者此也。”他还指出,如果只是“空言”招抚,不解决农民的生活问题,那就是“徒以抚愚贼,是即以贼自愚,此不终日之计也”。最后,杨鹤认为剿和抚都要花费大笔金钱,效果却不一样;“况费之于剿,金银一去不还,且斩首太多,上干和气。费之于抚,金钱去而民在,活一人即得一人性命,盗息民安,利莫大焉。”⑶

杨鹤把农民起义看作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他从比较长远的观点为明王朝最高统治者出谋划策,主张把钱花到招抚赈济上面,帮助农民复业。这样做不仅可以弭患消萌,而且农民安插既定之后,政府还可以继续征收赋税,所以说“利莫大焉”。如果一味主剿,把钱用于军费,不仅无法恢复社会生产,花掉的钱不能通过赋税形式收回来,而且他自己的经验也证明,不解决农民的生活问题,参加起义的人势必越来越多,剿局既不易结,后患也更加严重。这就是杨鹤建议以抚为主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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