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态度”是指人日常生活的倾向而言,向深里讲,即入了哲学范围;向粗浅里说,也不难明白。依中国分法,将人生态度分为“出世”与“入世”两种,但我嫌其笼统,不如三分法较为详尽适中。我们仔细分析:人生态度之深浅、曲折、偏正……各式各种都有;而各时代、各民族、各社会,亦皆有其各种不同之精神;故欲求不笼统,而究难免于笼统。我们现在所用之三分法,亦不过是比较适中的办法而已。
按三分法,第一种人生态度,可用“逐求”二字以表示之。此意即谓人于现实生活中逐求不已:如,饮食、宴安、名誉、声、色、货、利等,一面受趣味引诱,一面受问题刺激,颠倒迷离于苦乐中,与其他生物亦无所异;此第一种人生态度(逐求),能够彻底做到家,发挥至最高点者,即为近代之西洋人。他们纯为向外用力,两眼直向前看,逐求于物质享受,其征服自然之威力实甚伟大,最值得令人拍掌称赞。他们并且能将此第一种人生态度理智化,使之成为一套理论——哲学。其可为代表者,是美国杜威之实验主义,他很能细密地寻求出学理的基础来。
第二种人生态度为“厌离”的人生态度。第一种人生态度为人对于物的问题。第三种人生态度为人对于人的问题,此则为人对于自己本身的问题。人与其他动物不同,其他动物全走本能道路,而人则走理智道路,其理智作用特别发达。其最特殊之点,即在回转头来反看自己,此为一切生物之所不及于人者。当人转回头来冷静地观察其生活时,即感觉得人生太苦,一方面自己为饮食男女及一切欲望所纠缠,不能不有许多痛苦;而在另一方面,社会上又充满了无限的偏私、嫉忌、仇怨、计较,以及生离死别种种现象,更足使人感觉得人生太无意思。如是,乃产生一种厌离人世的人生态度。此态度为人人所同有。世俗之愚夫愚妇皆有此想,因愚夫愚妇亦能回头想,回头想时,便欲厌离。但此种人生态度虽为人人所同具,而所分别者即在程度上深浅之差,只看彻底不彻底、到家不到家而已。此种厌离的人生态度,为许多宗教之所由生。最能发挥到家者,厥为印度人;印度人最奇怪,其整个生活,完全为宗教生活。他们最彻底,最完全;其中最通透者为佛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