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拉那时不懂A梦(1)

如果你也在香港,混在尖沙咀,当你遇到一个会讲4国语言的小警员时,可不可以帮忙告诉他:大雄对不起,多拉那时不懂爱情。

文/佩灵

电影学院毕业很久后,我到香港做了派对小丑。比起那些留在北京跟苍蝇一样到处乱撞的同学,我的前途一片光明。

只因为这个叫“香港城市”的派对男女都爱唐多拉,因为只有唐多拉这样从内地来的派对小丑才可以满足他们千奇百怪的要求。比起看那个叫“飞雪”的小魔术,他们更热衷于让200港币3小时的我扮演各种造型,贴在墙上的时钟,调到了震动的手机,吃到了辣椒的雪纳瑞……

但当我蹲在一群客人中间假装自己是只茶壶的时候,我遇见了大雄。

他穿着TVB里警匪片里经常出现的警察制服,一脸正气地闯进来,对着我们大声嚷嚷:“差人伦干,差人伦干……”那会儿我刚到香港3个月,口袋里揣着《日常白话300句》的小册子,在超市买个东西都会把100元听成100万。像“警察临检”这么有内涵的语言,我是听不明白的;而讲普通话对大雄这种有大舌头的香港人来说也是个技术活儿。所以到最后我被他拉上车带回了警局。

其实那一次,大雄也只不过是例行检查而已。只不过这只刚刚通过PC考试的菜鸟觉得有义务将每一个“不明物体”都带回警局接受讯问。

证件齐全、身家清白、根正苗红的我无辜地被带回了警局,直接导致了大雄在他们督察的办公室里受训了整整两小时。这期间我的鼻头上顶着一只小红球,一边听着旁边IP办公室传来的铿锵有力的粤语练习听力,一边优雅地端着咖啡杯喝着用香港纳税人的金钱换来的雀巢。最后他灰溜溜地走出来,随手抓了一张记事贴写了张纸条给我,黑色的繁体字扭来扭去地爬在黄色纸条上:你住哪里?我现在送你回去。

来香港3个月,我理直气壮地坐上了香港皇家警察的小警车,在尖沙咀向西贡的道路上一路驰骋。天空上星星闪烁,夜色美得诱人,我的小丑服的袖子里还装着那个叫“飞雪”的魔术道具。我打开车窗,对着手掌吹一口气,漫天的雪花从我的袖口洋洋洒洒飞向夜空……

旁边的大雄一声怪叫,然后我又被带回了警察局。

这一次是因为乱扔垃圾。

我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趴在警局的桌子上用笔交代自己的犯罪经过。我的字写得并不比大雄好很多,但是我还是很流畅地表达了我的心酸:我好不容易来香港混,我老家有个生病的妈,我爸下岗没工作,我弟还在读高中,我的生活也不容易。

大雄同情地看了我一眼,他的眼眸里荡漾着忧伤,结果,我还是被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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