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把尺子量公私(1)

官员要做到一心为公,除了能过好亲情、亲信两关,还要在实际工作中处理好三方面的关系:一是不徇私,二是不结党,三是敢牺牲。这三方面的关系,是决定一个官员为官好坏、成就大小的三个主要因素。手握三把尺子对一个官员从这三个方面考察,可以度量出一个官员的好坏。

1.不徇私

公的另一面,就是私。公和私构成了矛盾的两极,要一心为公,就必然要克服私的腐蚀。

《论语》泰伯篇说“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与焉。”多么伟大啊!舜禹作为天子,拥有天下,却一点也不谋私利。官员作为社会当中的一个特殊群体,一方面是作为“私”的我,与社会普通公众并无二致,更重要的,他的官员身份要求他作为“公”的我,要能够从“公”的角度出发,不徇私情。

北宋名臣富弼出使辽国,一走就是数月。有人捎来家书,富曰:“徒乱人心。”不拆书信,直接放在灯上烧掉。“家书抵万金”,富弼作为一个封建官吏,都懂得身在公位,执行公务,百分之百地勤政,不敢有一丝懈怠。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新近公布的南京临时政府档案中,有一件收于1912年2月13日晚9时的电文,内容为:“ 陈督退志已决,众举孙寿屏先生继任 (望)中山先生俯念众情,即加委任,大局幸甚。”整件电文共三页纸,由广东地方人士与52个社团联合署名。文中的陈督是陈炯明,孙寿屏即孙眉,是孙中山的长兄。当时的情况是,孙中山为粤督一事久决不下,广东地方人士与社会团体致电南京临时大总统府,提议选举孙眉为广东都督。孙眉是同盟会南方支部的负责人,一直支持、协助孙中山的革命事业,为此甚至变卖家产、倾其所有,论其威望确实可以担任广东都督。但孙中山却坚决予以反对,他于1912年2月21日致电广东各团体,称“家兄质直过人,而素不娴于政治,一登舞台,人易欺以其方。”说孙眉忠厚老实,易于被政客欺骗和利用。作为一个成熟的政治家,孙中山还致电孙眉,劝其勿任都督。孙中山先生的不徇私情、不唯亲是举,也是出以公心,是他“天下为公”思想的体现。

一心为公,不徇私情,也是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人共同的品德。毛泽东作为领袖,建国后首先以身垂范,起到了很好的带头作用。他家乡的父老乡亲进京,一切开支应酬全部从他的生活费用中开支,从不使用公款也不安排亲属。建国前,他的亲属家人为革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建国后,他并不以之殉情,没有为家人办过任何私事。

周恩来的弟弟周恩寿,是参加过大革命的“老革命”,解放后在一个工业部门工作,后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被有关部门安排到内务部任参事。周恩来反对这样安排,多次找到当时的内务部长曾山提出意见,并在一次会上说:“周某人的弟弟在内务部做参事,不管是什么原因去的,总没有好影响。他在工业部时能够工作,我不干涉,现在当参事等于拿干薪,那就要考虑了。”会后,他执意要求内务部按有关规定给弟弟办理病退手续。周恩寿病退后,从1950年到1968年,一直在周恩来那里领取生活费,直到他的六个孩子全部工作。

邓颖超也是党的老资格的高级干部,对于她的工作,周恩来曾明确说过一句话:只要我还在世,邓颖超就不能进政治局。这种不徇私情,甚至已经到了决绝的程度。他对邓颖超严格保守党的秘密, 两人坚持互不打听, 一直到生命的终结始终守口如瓶。实行机关干部下基层制度时, 周恩来让自己的侄子由北京到河南当了农民,并在农村成了家。他鼓励侄女两次进草原,并与蒙古小伙子结婚,扎根在边疆。对于在他身边长期工作的秘书、警卫等服务人员,周恩来也从不给他们任何特殊照顾。在长期的工作中,周家还逐渐形成了明确的“十条家规”,并严格执行。兹录如下:

一、晚辈不准丢下工作专程来看望他,只能在出差顺路时看看;

二、来者一律住国务院招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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