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格拉古兄弟时代(3)

担任市政官职务两年后,公元前180年,格拉古父亲被选为行政官(praetor)。他的当选,得益于市政官任上以出色的竞技大会主办者为看点的周密的选前宣传,得益于众多“后援者”亲临现场投票,得益于“西庇阿审判”前后他果敢和仗义执言的一贯表现所带来的选民们的敬意。或许,是这一切综合作用的结果。当选为行政官,还意味着他具有了指挥两个战略单位(两个军团)的资格。

翌年,41岁的格拉古父亲以前行政官的身份(行政官任职期满后,通常都会到海外行省任最高长官或统率军队打仗),被派遣到西班牙东部地区,负责当地行省的军政事务。他面对的是原住民不满罗马统治而举行的起义。

在西班牙东部行省任职期间,格拉古父亲充分施展了自己的军事与政治才能。他率领的是由奴隶组成的军队,指挥这支军队,他从不用皮鞭,而是给士兵们与自由市民同等的待遇。格拉古兄弟的爷爷是在对抗迦太基名将汉尼拔的战斗中阵亡的,格拉古父亲拿出爷爷的血迹激励士兵,将士同心,终于消弭了这场起义。格拉古父亲还在西班牙建立了原住民能够接受的、符合实际的、公正的统治制度,使过去一直执拗地反对罗马统治的西班牙,获得了此后长达半个世纪的和平。为表彰他的功绩,在他返回罗马时,元老院特地为他举行了凯旋式。

两年后,公元前177年,格拉古父亲被选为罗马政坛上的最高职位——执政官(consul)。大约两三年后,格拉古父亲与大西庇阿的女儿科涅利亚(Cornelia)结婚。从大西庇阿将女儿许配给格拉古父亲到二人完婚,中间经历了12年。由此推算,指定婚约时候的科涅利亚,还是个幼女。夫妇二人的年龄差距是很大的。

公元前169年,格拉古父亲获选为监察官(censor),负责全面监察罗马人的道德行为。这虽不是最高官职,但在罗马共和国时代是个非常重要的职位。监察官的职权中,还包括国家公共财产的管理及与公共事业建设相关合同的处理。格拉古父亲在任监察官职务期间,促使国家通过了关于禁止公共事业建设被少数人垄断的法律。

格拉古父亲自费买下了岳父大西庇阿在罗马广场(Foro Romano)的公馆,在这块地皮上建造了一座希腊式的会堂(basilica),被称为“巴西利卡·森普罗尼亚”。后世的恺撒又在同一场所建造了被称为“巴西利卡·尤里乌斯”的会堂。

格拉古父亲在监察官任上值得一书的另一大贡献是作为法案提案人,促成了一部重要法律的通过。根据该法律,凡家中已有5岁以上孩子、持有价值3万塞斯特斯以上资产的解放奴隶,有权利成为罗马公民。这就使原来的奴隶,获得自由后无需等到第二代即有可能成为罗马公民。解放奴隶中,很多人经营街边小店,或从事手艺人的工作,这部法律使他们可以和从事同样职业的罗马人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当时,首都罗马出现了特别多的这类新公民,他们可以根据自己住所的不同,选择在罗马4个选区中的任何一个进行公民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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