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2002,金华(11)

我不是没有疑心她在编,文学青年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喜欢编个故事来自我沉醉的(女的似乎偏多),她在这方面的功夫我也没少领教,但彼时彼景,我是不便于戳穿她的,一是怕麻烦,比如她可能会立码跟我翻脸,二是我也没什么证据,徒显刻薄而已,在这样的心态下,我多次“静静地”聆听她述说的一个又一个主题单一情节似曾相识的爱情故事,现在想,这也是她喜欢我的原因之一吧。听完她姑妈的故事,我只是问她,那你姑妈现在是个小老太太了吧,她说不,一点不老,尤其是皮肤,又白又细,乍一看也就四十多(一准儿的);我又说,那哪天你带我去见见你姑妈?她语气低沉地说,好啊。自然她一直没带我去过(这也是一准儿的)。

其实,直接造成我们分手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她是个胖子。谈不上有多胖,离“胖”还有一段,否则我也不会跟她谈起恋爱来,但对我这么个酷爱瘦女人的家伙来说,她得算是个胖子了,尤其是在我们恋爱后期,在恋爱初期,我视她为“丰满”。

就这么简单。

遥想当年

进入12月,金华不停地下雨,而且是几天之内稀稀拉拉不停地下,气温通常只有零上几度,其中有一两天达到零下,天气预报说,今年这里冷得早。

我的御寒方式是跑步和喝热的黄酒,这里的黄酒和绍兴黄酒不一样,是红粬酿的,呈红色,这里通常叫农家土酒,我认为比绍兴黄酒好喝,加热后,口感热辣酸甜,颜色也好,是半透明的淡红色。但此酒后劲极大,而且其酒劲是突如其来的(这一点与绍兴黄酒一样),通常喝头一斤时没事,跟喝了一瓶啤酒的感觉差不多,于是我很自然要再热一斤,两斤热酒下肚,情绪立时大大饱满起来,这时还不醉,处于一种特别想干点什么的状态,就像汽车,此时刚刚过了起步期正在进入巡航速度,只想找条又宽又直的马路(最好是高速公路)跑一跑。一般来说,我都能找到这样的路,也就是我能一路喝下去,而且经常喝到刹车失灵,直至油箱里汽油告罄,才不得不停下来,这时只好用别的车拖我——背我回家的哥们不只一个。

在金华,通常我在这个“巡航”状态下要么去饭馆旁边的杂货店边喝啤酒边往北京打电话,要么去蓝堡接着喝。我记得似乎阿Q就是在这种状态下调戏吴妈的,这种酒的酒劲突如其来无一点先兆,即一秒钟之前此人还像模像样若无其事,酒劲一来,此人要么人事不知,要么胡说八道喜怒哀乐顿时无常。我猜阿Q那天喝得就是这类酒,于是便不免多喝了几杯闷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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