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2002,金华(6)

在江边跑步

在金华我迷上了跑步。今天(12月1日),我又去江边跑步了。今天是星期天,又有太阳,是名副其实的Sunday,江边的金龙湾公园很热闹。

在金华的冬天,有太阳的日子不多,所以一出太阳,大家都喜欢出来暴露在日光下,去去骨头里的湿气,兼带着也去去晦气吧,加上是星期天,金华人别的不会,休闲享乐却蛮有一套,这话不是我说的,是丁小二跟我说的。

金龙湾公园和艾青公园连在一起,建在沿江边约一公里长的绿地上,公园不收门票,冬天,绿地的草已有些黄,草也不是什么好草,当然比杂草野草要强,远远望去,也可算一大片草坪,其实说是一块草甸子更合适。

平时,尤其是阴天雨天,这里基本空无一人,在毛毛细雨中,在江边大堤上湿漉漉的柏油小路上,一个人慢悠悠地跑起来,跑下去……很舒服,我最多一次跑了有十公里。

还是能碰见人。最常见的,是在江边洗衣服的妇女,还有在江边钓鱼的,但这两类人都在堤下,我在堤上跑步,看不到他们,只是当我从他们头顶上经过时,能听到洗衣妇的说笑声和木槌敲打衣服的声音,还能闻到时浓时淡的劣质洗衣粉的气息,说劣质洗衣粉,这是我的猜测和成见,第一我认为优质洗衣粉应不会有这么大的味,第二我认为在这条并不清澈的江水里洗衣服,大概不会用什么好洗衣粉。经过钓鱼者头顶时,我一般听不到什么声音,但有时能闻到一阵阵的烟味,为了让我的肺部尽可能地呼吸到新鲜的空气,我经过他们头顶时,原本老头晨练般的慢跑一变而为运动员般的健步如飞,而且还颇有节奏和弹性呢,当时不觉什么,现在写起来,觉得一个惜命的中年的形象跃然纸上。

偶尔有摩托车小轿车经过我身边。

除了洗衣妇和钓鱼者,还经常能见到的是两个疯子,一男一女。他们不是一块的,但这江边及江边的绿地肯定是他们经常活动的地盘。男疯子我几乎每次跑步都能看见他,女疯子我只在晴天碰到过一两回。说他们是疯子(鲁迅的说法叫“狂人”),仅仅是因为他们脏,皮肤黢黑,头发、胡子篷乱打绺,衣服破旧过时(以中山装及武警制服居多),而行为上,在这个静悄悄有些空旷的江边大堤上,他们并无异样,至少没有我异样,男疯子就是四处溜达,女疯子有时溜达,有时坐在江边大堤的台阶上梳头,闹得最欢的还得算我了,我每次这样的锻炼都要在这一公里长的江边大堤上至少跑三个来回,也就是六公里,并且时不时来段变速跑(为尽量躲开被我认为污染了的空气),偶尔还会哼上小曲。但我打扮合理入时,球鞋,便装,跑热了还会把外面的套头衫脱下来系在腰上,一看便知属于我们人类社会中的运动一族,虽说有时——比如这个星期天的中午——我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中这么来来回回地跑有些扎眼,但这顶多算是有些另类,在这个如此“多元”和“包容”的时代,我这样的另类是不仅被认同而且被赋予了某种希望和鼓励的目光,总之,我跟大家是一伙的。而那两个疯子与我和我们有本质区别,他们似乎也深知这一点,比如在这个热热闹闹的星期天的中午,他们就不见了。这体现了他们的绅士风度?还是仅仅是嫌烦?

这两个疯子我都没敢仔细端详他们的面容,那个男疯子有时与我迎面而来,大老远的我就开始将目光投向斜上方,一副高瞻远瞩踌躇满志状,这个疯子偏又个头矮小,所以虽然马路不宽,但当我们擦肩而过时,他甚至进入不了我的余光。至于那个女疯子,有一次是见她在远远地在草地上溜达,后来脱裤子蹲下身方便,虽说她距我至少一百米远,但我还是把目光移开了,这是起码的礼貌吧。

还有一次遇见女疯子是她在江边大堤台阶上梳头,那天阳光不错,台阶最下面的江边是一帮洗衣妇在劳动中说笑,疯子一个人在台阶的中段不紧不慢地捣鼓着,我是从她头顶经过,而且我要稍微侧探头才能看她个全景,同样是出于礼貌(女人大概不喜欢一个陌生男人盯着她梳妆打扮吧),我没细看,只用余光扫了几回,她有一个包裹摊在台阶上,她的头发很长,浓密,乌黑,略卷曲(我估计不是自来卷也不是烫的而是脏的),她有一条粉色布条(或叫发带)很醒目,她有一把梳子,她梳头的动作很慢,在包裹里翻找东西的动作也很慢,由于角度,我不可能看到她的面容,她大约也很专心,不会抬头东张西望。我来回跑三趟完成了我当天的六公里指标,耗时不到一小时,这段时间,她一直在那儿不紧不慢地捣鼓着,看来,天下女人一个样,没有不爱臭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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