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生命这出戏(9)

 

后来他们走过来,与你亲切交谈,对你的学识和才华由衷赞叹。可以肯定的是,他们现在变成了两个可爱的人,诚实,谦虚,有品味,而且长得富态大方、透着喜气。

再来说说关于杯子的定义。如果说能用来盛水的容器是杯子,那么澡盆和马桶也能盛水,为何不算杯子?要说小点的才算杯子,碗小也能盛水,但那不是杯子呀。要说杯子是玻璃的,鱼缸也是玻璃的,可那也不是杯子。杯子也有瓷的、不锈钢的、塑料的,有大有小。杯子可以盛水,也可以盛牛奶和沙子,还可以用来打人。但是,能装牛奶、沙子,能当武器打人的都是杯子吗?当然不是。

以此为例,对其他事物也都可以这样试着去寻找其决定性的特征,我们会发现,事实上根本无法绝对地界定事物。

《楞严经》、《俱舍论》等诸多经论,对认识都有详尽、深刻的阐述。其内容极其深奥,非轻易能理解、领悟。我想借用大家比较熟悉的现代心理学的一些原理、词汇,作一个最初级、最简单的引述。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参阅相关佛教经论中对认识真正全面、精确的阐述。

人的认识过程首先是感觉,对事物的个别接触;然后是知觉,根据感觉所了知的个别情况,得出一个整体印象。在知觉的基础上,再进行深一步的认识,不仅得到事物的表象,而且了解到事物的规律,从而掌握事物的作用。

眼耳鼻舌身这些感官与神经相连。外境刺激由传入神经传到中枢神经,中枢神经对传递来的信息进行加工,之后由传出神经传递出应作的反应,又立即传入,再加工又传出,如此循环往复,反馈更新。

传入中枢神经的信息经过加工,外境不是被原样不变地反映出来。我们所看到、所听到的,都是经过中枢神经加工后的东西,不完全是外界境象的原状。

认识的过程也是眼耳鼻舌身与意识持续互动的过程。思维需要借助概念,根据概念组织判断和推理活动。概念、判断、推理是思维的三种形式。

概念的成立是经过取舍的。也就是说,经过中枢神经加工后的东西,还要经过二次加工,经过抽象加以概括,把不需要的部分舍去,需要的部分集中起来。比如“灯”这个概念。有各式各样的灯,五花八门。若根据不同点,则无法概括,成立不了灯的概念。只有把不共同的舍掉,取共性,才能成立概念。

概念是我们思想的符号,并非事物本身。问题是,天长日久的,我们逐渐忘记了它是符号,以为概念就是事物本身甚至是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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