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的贵族阶级和雅典的贵族阶级不同,他们并不软弱,没有因为不断兴起的新生力量而迅速退出历史的舞台。事实上,他们是一股难以撼动的力量。这股力量不是单纯的依附于土地之上。如果仅仅是这样,他们的命运迟早一定会和雅典一样。罗马贵族除了他们所属的土地还有别的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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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族和被保护民之间相互依存。当贵族的财政状况出现问题,被保护民会助其渡过难关。相反当被保护民中的某一个人陷入了财政危机,贵族也会出手相助。
被保护民决定开始一项新事业的时候,贵族甚至会求助于关系不错的其他贵族,尽力促成该事业的成功。贵族被海盗抓走需要赎金的时候,被保护民会多方奔走筹集赎金。似乎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从被保护民的子女的婚姻问题到教育问题、就业问题,甚至是诉讼问题,保护人都有义务和责任提供意见,帮助他们解决这些问题。
另一方面,当他们的保护人竞选公职的时候,被保护民会全体赶往马尔斯广场参加投票选举。因为他们是罗马市民,是名副其实的权利人。
对于被保护民,《十二表法》中明确规定了他们的保护人的责任和义务。大概是这一条的评价不错,一直沿用了下来,而没有在重新制订新法的时候遭到废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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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贵族拥有的实力基础不是土地而是人。所以,在数量上处于劣势的贵族可以和平民展开面对面的交锋。罗马贵族和平民之间的对立单纯地用现有势力和新兴势力的对立这一图式是无法解释的。应该说,贵族和属于被保护民的平民合二为一的势力与这一关系之外的平民之间的对立为是合理的观点。这一对立之所以迟迟得不到解决,原因也在于此。
这种关系需要有强烈的同伴意识才能发挥作用。同伴意识通常是在封闭的组织内养成的。但是罗马的“保护人”和“被保护民”之间的关系却一点也不封闭。罗马的保护人非常热衷于扩大被保护民的人数。
奴隶获得自由身后叫解放奴隶,自然,他随后就会成为旧主的被保护民。解放奴隶的子女可以获得罗马市民权,于是,他的旧主人又多了一个有参政权的被保护民。
如果只是这样,似乎是对公职有野心的贵族为了提高自己一方的得票数的一种策略,但是,把“被保护民网”扩大到没有市民权的人身上,就不能用得票数来解释了。因为即使到了罗马称霸海外的时代,贵族们也想把既非罗马人也不是意大利人,就是说没有罗马市民权的人吸收为“被保护民”。
在诸多方面表现极端开放的罗马,乍一看,构成其社会的重要因素似乎在于封闭的被保护民关系中,着实很有意思。但是,也许正因为每个人都有强烈的归属意识,所以作为一个国家,才有可能是开放的。
“被保护民”是古代罗马共和政制的一大特点。这一词的翻译,我认为还可以加上后援会员或者支持者。
贵族与平民的对立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第三个要因是不是可以从罗马是一个重领土国家这一点上去找呢?
罗马和海洋国家雅典不同,是一个以陆地生活为主的国家。这就意味着它和敌国有国境线相接壤。既然有国境线相接,那么出于防卫的目的,要避免战争是非常困难的。对于罗马人来说,战斗就像家常便饭,比雅典人多出许多。在罗马,除了孩子一无所有的市民叫无产者,他们不需要缴纳直接税,意味着他们免除了军役。除了这些无产者,其余人等于都是士兵。
对于指挥官的能力优劣,没有人比士兵更敏感。在无能的指挥官指挥下,士兵会毫无意义地丢掉性命。同时,从成年到六十岁结束预备役为止,漫长的战斗经历也告诉他们,没有指挥官,就没有战斗力。罗马人平素就知道,对于一个利益共同体来说,有能力的指挥者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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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如此,公元前449年至公元前367年的八十多年里,罗马一直处于探索过程之中。
期间,曾经尝试过废除二人的执政官,代之以六人的军事担当官。这就让人难免想起伯利克里时代雅典的十人“国家战略官”。或许是是考虑到把两个人行使的权力分散到六个人的手上,就可以淡化寡头政治的倾向吧。
结果却一塌糊涂。每当需要统一指挥系统的时候,不得不一次次地任命独裁官。就像以后将要讲到的卡米路斯,光是他一个人,就被任命过五次独裁官。
不久,罗马迎来了这种状况难以为继的时期。在希腊,一度陷入泥沼的伯罗奔尼撒战争终于有了结果,雅典不敌斯巴达。希腊于公元前404年进入斯巴达称霸的时代。在失去伯利克里,又败于斯巴达后,一直处于迷茫状态之中的雅典于公元前399年判处苏格拉底死刑。尽管此时的落后国家罗马还处在“探索”过程之中,先进国家希腊同样处于一片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