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狗(3)

三天后,狗背着28罐啤酒,一袋发臭的螃蟹,和一包只剩三支的灵芝烟终于坐上了开往B城的列车。那时候,失火房子的主人正在满市地寻找他,他并不害怕,因为身份证早就化成灰了。唯有两件事让他觉得遗憾,第一件是他没有抱走邻居的狗,第二件是那部随着房子一起升天的小说,那是他在创作了两年后,临行前一夜刚刚完成的处女作。

听完这妙趣横生的事件,阿瑟和狗已经喝完了三瓶小二。那时候,阿瑟已然把写信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他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狗那本烧毁的小说上。

狗:本打算让你当我第一个读者来着。

阿瑟:嗯,我也是这么打算的。

狗:哎,你想听么?

阿瑟看着狗,他带着有些童趣的笑。

狗:整个故事我全都记得住。

阿瑟:我去买酒?

狗:不必了,听着,故事大体是讲述一个垃圾般的人物那可怜巴巴的一生,他从25岁开始写作直到50岁才完成了一部小说,这期间,他一直过着流浪汉般的生活,既没有房子,又没有钱,自然也没有女人,他甚至一次都没有碰过女人,也就是说他是个50岁的老处男,他的名字就叫老处男。老处男在完成了那部小说后,第一件事就是换了25年没有更换过的衣服去找一个名牌作家,那名牌作家是文学界的元老,以帮助有潜力的写作者著称,自己年轻时也写过不少知名的作品,他的名字叫做“那家伙”,总之,老处男去找了那家伙。那家伙非常友好,拿着老处男的小说礼貌地告诉他,如果可以的话,我会帮助你出版的,于是老处男就回去捡垃圾了,而那家伙整天忙碌着一些沙龙聚会,还有一些演讲之类的东西,把老处男的小说忘得一干二净,直到有一天他在大便的时候,忽然在厕所里发现了老处男的小说,于是翻看了几眼,就是这几眼,让那家伙在厕所里待了一整夜,而且一整夜没提裤子。以那家伙多年在文学圈里打拼的经验,他认定这本小说将是绝无仅有的、会留存在人类文明史上的巨作,这是一本绝世小说啊!正当他捧着绝世小说以不可言喻的心情幻想着作品未来会获得的荣誉时,老处男敲开了他家的房门,问起了自己的小说,那家伙手里紧紧地攥着绝世小说,看着眼前这个完全不应该得到此荣誉的男人,他说了谎,他对老处男说,你的小说实在不应该被称之为小说,你还是去找点别的职业吧。老处男伤心地流下了眼泪,那家伙好心劝慰着,正当老处男伸出手想要回自己的小说继续捡拾垃圾时,那家伙没有把绝世小说交给老处男,而是从怀里掏出了一叠厚实的现金放在老处男手里,他说,把小说卖给我吧,老处男很惊讶,他说,你不说它根本不是小说么?那家伙摆出一张非常贴心的脸,我不希望看到一个热衷于写作的人过着落魄的生活,拿去吧,小说就留在这里吧。老处男在面对着自己的小说和一叠厚实的现金时,毫不犹豫地选择拿回自己的小说,他说,你真是这世界上少有的好心人,说完就走了。绝世小说被拿走后,那家伙一直坐立不安,就好像一个世间罕见的宝贝落在了一个完全不懂行的人手中,那家伙思前想后,决定凭借自己的记忆重新仿造那本绝世小说,可是“绝世小说”怎么可能被仿造呢?那必定是世间唯一的一本,无论那家伙怎么书写,用尽多大的心思,都没有办法达到老处男的高度,于是他又开始用尽各种办法从老处男手中骗取小说,等到老处男最终明白那家伙的用意时,他发一通脾气,决定用尽所有办法把自己的小说推出去,而那家伙知道了老处男的心思后,便又利用自己在文学界里的地位处处限制老处男和他那本绝世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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