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摘(3):“熟人社会”与“生人社会”

在公共汽车上,两个陌生人会为一个座位争吵,可如果他们认识,就会相互谦让。在相互社会联系紧密的人际关系中,人们普遍比较注意礼节、道德,因为都需要这个环境。

为什么乡下人比城里人更淳朴善良?

大家在一个村子里,世代生活在一起,整日“低头不见抬头见”,家长里短不出半日就能为全村所知道。若为损人利己之事,必招致对方的记恨以及村民的道德谴责。

城市里的人,一来流动性大,一个人干了坏事,转眼就消失在茫茫人海,对方难以对他实施报复;二来更注重隐私,同楼居民“电视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者甚多,若做了不道德之事,也难以受到道德谴责。 

“熟人社会”这一概念,是费孝通先生提出的。费先生认为,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其特点是人与人之间有着一种私人关系,人与人通过这种关系联系起来,构成一张张关系网。背景和关系是“熟人社会”的典型话语。民间“熟人好办事”的说法正是对“熟人社会”的一种朴素表达。

费孝通先生认为,在现代社会中,由于社会变迁、人口流动,在越来越大的社会空间里,人们成为陌生人,由此法律才有产生的必要。因为只有当一个社会成为一个“陌生人社会”的时候,社会的发展才能依赖于契约和制度,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才能通过制度和规则,建立起彼此的关系与信任。契约、制度和规则逐步发育,法律就自然地成长起来。

那么,“熟人社会”其实就是重复博弈,而“陌生人社会”则是一次性博弈。

乡下人在逢年过节、婚丧嫁娶时总要大摆酒席,请客吃饭,因为这种付出有指望得到乡亲们的回报。城里人很少这样请来请去大宴宾客的,因为不知是否还有下次。现在,外国人的“AA制”也开始在城里流行,一起吃喝,但各自掏钱,谁也不欠谁。 “AA制”不是因为人情淡漠,而是基于人口流动性大,难以形成重复博弈之缘故。 

道德、法律、权力利益的划分,都与“还要见面”有关。从消极的层面看,我们互不侵犯,是为了避免没完没了、两败俱伤的循环报应。举个例子:两个原始人见面,一个拿着兽皮,一个拿着野果,他们都想把对方的东西据为己有。如果他们的见面是偶然的,可能相互抢劫;可是如果他们都生活在附近,考虑到对方家族的报复,抢劫的风险就大了。所以他们不去打对方的主意——所有权就这样产生了。如果他们确实想得到对方的东西,他们可以选择合作——以物易物,交易就这样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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