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思议的哈佛初秀(1)

第二章 始终被冷落,频繁被“最佳”

不可思议的哈佛初秀

石油大亨霍华德·休斯、大发明家伯尼·莱特、著名歌手格兰姆·帕森斯、微软两大巨头比尔·盖茨和史蒂夫·鲍尔默、Facebook网站创始人马克·扎克博格……这一长串如雷贯耳的名字,他们有着同样的特性:都是哈佛大学的退学生。

差一点,林书豪也成了“哈佛退学军团”中的一员。当然他的成就还达不到上面这些传奇人物的高度;或许,用现代奥运会首枚金牌得主詹姆斯·科劳里与他类比更加恰当:1896年,31岁的科劳里本是哈佛大学法律系的学生,因为想参加在希腊举行的首届现代奥运会,而学校又不准他请长假——当时从美国去希腊只能坐船走海路到意大利再转陆路,来回要两个月时间——科劳里毅然选择退学,并最终荣膺三级跳冠军,成为1527年来首位夺得奥运会金牌的运动员。同样是为追逐运动的梦想,林书豪也曾经动了退学的念头。

在绝大多数人眼里,哈佛大学和斯坦福大学两家并无太大区别,都是世界级的学术名校嘛!可在篮球运动员眼里,这两所学校的地位简直可以用天差地别来形容:斯坦福大学堪称NCAA的一支劲旅,迄今已经有26名球员在NBA球队效力,NBA史上首位单赛季总得分超过2000分的名人堂球星乔治·亚德利,被称为“袋鼠男孩”的名人堂球星吉姆·波拉德,1997-98赛季抢断王布莱文·奈特、杰森·科林斯和杰伦·科林斯兄弟、布鲁克·洛佩斯和罗宾·洛佩斯兄弟等人,都是这所学校走出的,还包括林书豪现在的尼克斯队友、后场好搭档兰德里·菲尔兹。反观哈佛,虽然是NCAA常青藤联盟的老牌球队,但过去100多年来从未染指过联盟冠军,就算排名第二也只有可怜的3次。历史上唯一荣膺联盟年度最佳球员的,是在篮球圈毫无名气的乔·卡拉比诺(1984年);在林书豪进入NBA前,哈佛历史上只有两名球员打过NBA:一位叫埃德·史密斯,1953-54赛季曾经为纽约尼克斯——又是尼克斯!继NBA史上首位亚裔球员三阪亘后,神奇的尼克斯又出现了——效力11场,总共投进了11个球,得到28分26个篮板9次助攻。另一位索尔·马瑞亚钦,则是在1946-47赛季效力于波士顿凯尔特人,当时NBA联盟还不叫NBA,而是叫BAA,马瑞亚钦也不过打了43场比赛,总共得到333分和60次助攻。

即便是外行也能轻松分辨出,球员为哪所学校效力更容易出人头地。只不过如果想征战NCAA一级联盟,哈佛是林书豪的最佳选择,何况那里还能保证他一定的出场时间。不过,在2006-07赛季开始后,林书豪渐渐对自己的选择后悔了。

作为球队的替补后卫,林书豪在NCAA处子赛季伊始就能获得场均近20分钟的出场时间,这已经相当难得了。但他很快发现:NCAA的世界和加州高中联盟是迥然不同的,这里的球员身材更高,力量更大,速度更快,投篮更准,防守更狠。林书豪虽然当时身高已经长到了1.88米,但依然很瘦弱,只有75公斤,跑跳能力受先天所限,也无法与黑人球员相比。这让他的NCAA之旅异常艰难:首战6投仅1中得2分,虽有6个篮板2次助攻4记抢断,但也有4次犯规和3次失误。此战一分未得,只有2个篮板2次助攻进账……开季连续15场比赛,整整两个月,这位高中联赛得分如探囊取物的全能后卫,从没有任何一场比赛得分达到两位数——那个赛季林书豪参战28场,只有4次得分过10,最高分也不过12分,还没有他在高四时的场均得分高。对于志在扬威NCAA赛场,企图杀入NBA的年轻人而言,这绝对是个不小的打击。

另外,一些客观因素也影响着林书豪。在加利福尼亚州呆了近20年的他,已经习惯了温暖湿润、阳光明媚的气候,但在波士顿,在美国的东北部,他第一次感受到了严冬的冷酷,冰雪的无情。“来哈佛大学前我甚至没有亲眼见过雪,在波士顿我算是见识了,但我根本没有任何玩雪的兴趣,因为实在是太冷了,冻得我根本不想动弹。只有躲在屋子里,把空调温度调得高高的,我才能勉强过活。”可想而知,在那样的生活状态下,林书豪是很难打好球的。因此,他一度产生了退学转校的念头:“有一阵子我非常想离开波士顿,回到加州读书,至少在家乡,我冬天也能跑到室外锻炼,打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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