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型公共领域与批判性公共领域

上述这些公共空间,在现代中国历史中,在许多时候扮演了政治批判的功能,具有公共领域的性质。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与公共空间(public space)是两个有所区别的概念。后者要比前者宽泛得多,主要是指在社会与国家之间人们实现社会交往和文化互动的场所,而前者则是哈贝马斯提出的一个带有理想类型(ideal type)性质的概念,指的是从市民社会中产生的、在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公共空间,这一公共空间具有鲜明的政治批判功能,所生产的是社会公共舆论,并以此成为政治系统合法性的渊源。显然,现代中国知识分子所建构和赖以生存的都市空间,正是广义上的公共空间。

那么,中国究竟有没有哈贝马斯意义上的公共领域呢?本书第三章已经进行了分析。晚清社会所出现的,是一种迥然不同于欧洲的公共领域,即罗威廉和兰钦所研究的管理型公共领域。这一管理型的公共领域,或者用黄宗智提出的概念“第三领域”,是一种在国家权力与宗法社会之间的组织,以地方士绅,特别是城市绅商为主体。

进而,到了19世纪末和20世纪,在上海这样的相当现代化的大都市里,有没有可能出现一个哈贝马斯意义上的批判性公共领域呢?我对晚清以来上海公共领域的研究表明,以1896年梁启超在上海主持《时务报》开始,随着各种具有时论功能的报纸、杂志以及知识分子社团、沙龙的涌现,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有过一个类似欧洲那样的生产公共舆论的公共领域。与地方士绅为主体的管理型公共领域不同,它在中国的历史中自有其渊源可循,来自儒家的民本主义思想、古代士大夫反抗性的清议传统,这些传统因素在清末公共领域最初的形成和合法性方面,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批判性公共领域的主体不是那些地方性士绅,而是具有现代意识和救世关怀的全国性士大夫或知识分子,他们通过公共媒体、政治集会和全国通电,形成了颇为壮观的公共舆论,对当时的国内政治产生了相当的影响。尽管如此,以上海为中心的现代中国公共领域,依然与哈贝马斯所说的以欧洲经验为历史底色的公共领域,有众多不同:其在发生形态上基本与市民社会无涉,而主要与民族国家的建构、社会变革这些政治主题相关。因而,中国的公共领域直接以政治内容作为建构的起点,公共空间的场景是报纸、学会和学校,在风格上带有政论式的急峻。

这样,对知识分子与都市空间关系的研究,可以循着两种不同的路径进行,一种是近代地方性士绅与城市的管理型公共领域的关系,另一种是现代全国型知识分子与都市批判型公共领域的关系。这两种公共领域所呈现的空间虽然有重合,但显然各有特色:前者多为茶馆、会馆和士绅团体,后者则为咖啡馆、沙龙、公共媒体、同人刊物和现代知识人团体。每一个城市空间,都形成了一个或大或小的关系文化权力网络,知识分子借助这些公共领域,形成了各种相互交错和重叠的共同体,并交织成一个巨大的以都市为中心、向中小城市和小城镇逐级辐射的等级性的知识分子网络空间。无论是知识分子群体还是个体的研究,只有置于这样一个网络空间中,才能找到研究对象的确切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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