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回(2)

答:“他们把议会看做是保卫他们自由权利的堡垒,他们总是以十分尊敬和信任的心情谈及议会。他们认为,有些专横的大臣可能在某些场合企图压迫他们,但他们相信可以信赖议会,它会在接受申诉后予以补救。”

问:“他们现在是否仍然同样地尊敬议会?”

答:“不,对议会的尊敬已大大减损。”

问:“这是什么原因?”

答:“有一系列原因。最近对贸易的限制,它们阻止了外国金银流入北美;禁止他们在他们自己中间发行纸币;要求他们支付新的很重的印花税;取消由陪审团陪审的制度;拒绝接受或听取他们的请愿书。”

问:“如果把印花税修改,删去引起恶感的部分,把税收减少到限于某些特殊品,你是否认为他们可以接受印花税?”

答:“不,他们决不会接受。”

问:“如果以印花税的同样原则为原则,你对未来的税制有什么看法?北美人会接受吗?”

答:“像目前一样,他们决不会接受。”

问:“你知道不知道本院及上院的决议案,它重申议会对北美洲的权利,其中包括对北美洲人民抽税的权利?”

答:“是,我听到过这个决议。”

问:“北美人民对此有什么看法?”

答:“他们认为这是违宪的,是不公正的。”

问:“在1763年以前,北美人是否认为议会无权在北美抽税?”

答:“我没有听见过有人反对你们有权在商务调节方面抽税。但我们从未认为议会有权抽内部税,因为我们在议会中没有代表。”

问:“你说殖民地一贯接受外部税,他们反对的仅仅是议会抽内部税的权利,你能不能谈谈这两种税之间有什么区别?”

答:“我认为差别是很大的。外部税是对进口商品所抽之税;它把税加在商品本身之上,当商品出售时,税已成为价格的一个部分,如果顾客不喜欢这个价格,他可以不买它,没有人强迫他支付这个价格。如果一项内部税不是由其人民代表来制订的,那么,这就是未得人民同意而被强加于其身之税。印花税之实质是说,除非我们支付如此如此的印花,我们就不能买卖,不能相互交换财产,不能借贷,也不能收回债款,甚至不能获得结婚证书或订立遗嘱。这意味着从我们手中勒索钱财,而如果我们拒付,就将遭到摧毁。”

问:“如果议会保持关于议会权利的决议而仅仅撤销印花税法,北美人是否能满意?”

答:“我想他们会满意。”

问:“你为什么会这样想?”

答:“我想,如果这些决议根本没有付诸实施的意图,北美人就不会介意。殖民地人民将认为关于权利的决议多半是与爱尔兰的情况相同。你们不是宣布对爱尔兰有如此这般权利吗?但你们从来没有实施。所以他们将认为你们也永远不会在殖民地实施,正如爱尔兰一样。除非在某种极为特殊的情况下。”

问:“北美人过去从来不怀疑议会在调节商务方面有控制之权力?”

答:“是的。”

问:“能否在不使用武力的情况下执行印花税法?”

答:“我看不出怎么可以用武力来实施这样一个目标。”

问:“为什么?”

答:“假定你们派一支军队去北美洲,他们会发现北美人没有武装。那么,军队去打谁呢?如果人们决定不用印花,军队不能强制人们接受印花。军队在那儿将找不到什么叛乱,相反地,他们将制造出一次叛乱。”

问:“如果印花税法不撤销,你认为将会产生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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